家刻傷寒論 巻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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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dl.handle.net/2324/449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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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岡, 元, ヒロオカ, ゲ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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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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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宗兵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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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ショウカンロ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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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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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家刻傷寒論四五
家刻傷寒論巻四
日本伊賀廣岡元子長章句
陽明
十九章。七
百六字。
位。邪盡
一○原本此上有二論説一
胃。因胃家充實也。
陽明之為二病一
胃家ヲ実也
章。此下又有二十八章。
入胃。因
皆不
取也。
右第一段、論邪気大漸、平實胃家一、此爲陽明也、而是陽
明之通証診候之要領也
句義
家汎名二於胃内一。猶レ曰二血室一也。而不レ分二中内一者。可二深一
味焉。○夫艸木之結子。其始皆液汁也。既經夏秋一。
則巳堅實也。實字義可考。而以下曰陽明病者。汎指二此
狀也。○邪之轉二入陽明一也。葢有二漸次二矣。以二公子刑之居
望喩焉。夫始有。曰苟合矣是調胃承氣之所制也。少有。
曰苟完矣。是白虎輩之所制也。富有。曰苟美矣矣。是所レ
到亥米大P
一胃家實。大承氣之所レ制也。故。
實字爲眼目。勿常常讀過。
或問
一凡候例皆毛舉的證。而此篇但曰胃家實也。曰二胃家實也。不一。不一。不一
上論其悉者。蓋有説乎。曰。陽明之候多端。非数言之
陽明病
所二能迷也。故具證於白虎承氣。但提二。但提二。
示其要耳。宜就上下章。而推尋之也。
□□□□□□□□□□□□□
薬
能。永。自雇住士
は白虎證罷。
事
白虎證罷。永。自遅、雖薬汗出。然不二惡寒者、是胃
鞭す
一馬延民
”
不悪寒者
是胃家
巳実也
故浮滑之
故外為レ
不レ行。因
其身必重
順。因
内亦不
短気。腹満ニ而
故
且逆
喘
而
巳
有潮
縦
去之
証。
外証欲
外証。欲解、
外
熱一者此
候也。
可攻裏也
期ニ
然可
一手足減然而汗
皷
有之
出者也。此四
胃中
大便巳鞭也、大承気湯主レ之若
麩
汗
出来
涸。
雖二大便
而未一
者、此外未二解去也、其熱不レ潮
微発熱悪寒。
潮熱
巳鞭。
貝
一二二百二十二其外一也。陽明一
未二潮
同十一冊
腹大
則未可レ與二大承気湯一ル
病脈遅汗出多微悪寒
一
若
熱一。其
以侍
蒲団
淸便
猶未可與大
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一
調便不通者、
承気湯也。
便
発潮
熱也。
也。○此下附
孰レ勿レ令至ニ大泄下、
一会四章。不レ取。
但可
大陽
傷寒
少陽。
「若吐若下後不解、大便ニ既五六日以上或
以巳入二
雖二汗
日晡所發二潮熱一ル
至十余日、
風ニ巳二巳二日晡所發二潮熱一、雖二絃一、不二惡寒、
不二悪寒一ニ而独語如二
一陽明一。
出
見鬼状一、
至
者。是亦胃家既實也。而其證七。
見鬼状不具者本以吐下之故也。而其歳者其劇者二所發熱
其
示レ具者。本以レ吐下之故也。
褥。
則見不識美人、面、循裸衣服。莫誠。
日晡七日朝
潮
一鼓
臥。熱逆
牀
極。故
此等
猶可レ下レ之也。○直視下有二脈
微喘直視
大承気湯主之
視
少
状
弦至十五字。主之下有若一
云云七字。且此下附二行六章。然
如二次章小承気。移之第五段一。
右第二段、論二陽明正治法一、以示二大小承気機活也、而是一
得二治道一不レ愈、漸漸漸漸漸來入者也、
字義
潮海水漲來之名。假爲二大熱發出之稱一。
也。議然。汗欲出貌。識音志直不斜也。
多米米メロ
承二上段及白虎章起論。可還觀而其証益具也。○
句義
司轉二承白虎章曰陽明病。則脈遲者。浮滑自遲鈍也。
言轉承白虎章曰陽明病則脈通者浮滑自過銃也
是以二胃家實。脉氣鬱遏之候。今人飽食之後。其脈勢可
試識焉。○雖汗出不悪寒。可於白虎章必白虎章必白虎章必有。而
白虎章本脱誤。故雖字如不凡當。今加數字於白虎章一。
令読者易辨知。○不悪寒。総二格加人參背微悪寒等証一。
言絶不悪寒也。然則白虎證。猶或悪寒可知。而自起有一
潮熱包。○胃水液之淵原也。淵原邪實。則支流停滞。夫
短氣腹滿而喘。淵原塞之候也。其身必重。支流留滞之
候也。但一必字。承二上文起下文有力。○有一潮熱。保來見一
矣。下文可味。曰外含残種種。○可レ攻裏也者。可レ攻於
裏也。汎呼二承氣法一之辭。○手足減然而汗出者。不啻胸
背一。巳及二於手足一也。當是時一胃家充實。水液爲外出。猶二火
上炙肉一。頭面四支。無所レ不レ至。大便巳鞭可レ必也。○夫陽
明之與大陽。其位爲表裏陽明之張出。猶如二大陽之閉
入一也。可二推考一焉。而此位。死生之所レ分。方法之所レ改也。故
嚴戒丁寧。殊二乎他篇一。可二願復也。○若汗多ク承雖汗出一。而
自包二手足減然一。微発熱悪寒。轉不悪寒。而自見不潮熱二
之趣。外未解也。對此外欲解以起第四段桂枝。其熱不
潮。應有潮熱者。未可與云云應大承氣云云。反覆上文。旨意
可レ求。○若腹大満不通。根二乎腹満而喘一水。而亦示二其熱一
不潮之趣。小承氣之主治可考。○微和泄下。可顧。○宋
版令下有至字一。然不レ似二正文一。○凡於二陽明篇曰傷寒者。
遠指二大陽少陽位之辞也。今欲論二起其変法一。故設誤治
於大陽少陽。諸證不レ具之狀。不解字。其形勢劇哉不大
便五六日。上至二十餘日。胃家實見矣。日晡以下至二鬼状。
一轉上章示壞來一。皆可此觀焉。○獨語無レ對而妄語也。
熱鬱結胃内固矣。謙語猶大便已粳。况巳獨語乎。但如
見レ鬼状一者。結熱時散亂也。○不レ識レ人。不レ識二録知故也。循
衣摸牀。索空也。楊而不安。欲二驚悸一也。直視。上逆心不爽
也。夫人及二日晡。氣巳虚。則楼熱發動。心神惱亂。宜乎發。
斯狀。是皆氣負熱之所爲。○章中旬句。皆食敗壊。可レ味。
○陽明治法。事在二此一段。故始
終之變。亦皆係焉。宜二鑚研一諸。
章義
之謂邪入陽明。胃家已實則當レ下レ之也。若其證不
ヲ具。不二三陽合病一。則亦當下レ之也。而此位死生之所
一レ係也。不レ可レ預。不レ可レ後。要在二
正鵠。則不レ可レ輕忽之也。
三陽合病、
明。故
巳及陽
者。本敗壊來也。
腹満身重、至レ難以轉側、
因其外不レ行。故
○打郎堂弁
口不仁而面垢一
和。故
内亦不
如斯者。雖レ経レ日不レ能二
撮影吾且貴承
識語上遣尿
胃家実一。変少陰少陰
外不レ解。誤認
若以レ
以二水液
一一、若以レ及ニ
之兆也。若以其
之
撮影蓋益
之。則
下之。則
授汗之。
下之
識語益
発汗
陽明。輙
外出。
則
貝
虚極不堪一
貝上逆物一。竹
上逆。故
額上生
一冷兵
外益不
行。故
不可レ可レ如二之何一
手足逆冷、
也。但當急以二
少陰法一
制之也。
砦
此外巳解。欲胃
當二此之時一。
忽得二禁
自汗出者一
家実之候也。当二三
白虎湯主
た
以待胃家実也。○甚字。從主。從玉
凾經補之。而此下屏入一章。
同而大陽
少陽亦
陽明病
監
大陽仍
在。故
仍在。故
発熱
脈浮而緊
不解。故
火傷筋発熱雖三汗出不悪寒気
發熱雖ニ汗出不悪寒
○□乃法、難ニ復備、
咽燥。口乃苦、離に腹満而
解。故
少陽不
反悪発熱。而身重
水液
者。是亦三陽合病也。必不能胃云以表証
若
發汗之助
外出
仍在。
以身
●熱散
第二焼鍼一、則院必
燥煩。心中憤憤且反謙語若
重。
亂。故口
以及
休場
故
内階。
内脳
下之則
。煩躁不レ得レ眠若一
陽明。
解。故
少陽未
胃中空虚
欲二卒為結胸。不一
客気動膈、心中懊慨
可可二如レ之何也。
若
當二此之
時一。忽見二
渇欲飲水
諸者
證者
胃家欲實之候也。當以二陽明法制
口乾舌燥
之也。以其脉不滑。且不自汗出。且不自汗出。
白虎加
証」
可二以待一
而不
欲與白
発熱無易飲
四
人参湯主之
脈伹浮
発熱無効
其実也。
虎輩。其
緊。必
其表
未可與
者
レ飮レ水、小便不利。
者
猪苓湯主之
白虎湯一。
不解
也。傷寒脉浮發無汗其表不解○慣下有舌上
可和二凝停水一。
以待白虎証
云云十宇。若湯以下。圏別爲三章。且此下屏入四章。
右第三段、論中陽明発証、有以二少陰法制レ之也、而是敗壊
活伝者也
宇全我
仁任也。不仁者。不任意也。始一埃液泣結也。
一遺失也。尿溲也。生猶漏也。憤音膾。心亂貌。
句義
三陽合病者。以誤治新虚。或稟賦不レ充。敗壞内外
。皆在也。而此章所論。三分存一。四分在少陽一。四分在二少陽一。三
分及陽明者也。次章所論。四分存大陽四分在少陽。二
分及陽明者也。讀者可先識也○曰三陽合病。拾二陽明
■築桑巻六四一〇四一杉前堂弁一
家刻巻太四
諸證。曰陽明病。核三陽諸證。可互文尋義也。○腹満身
重。及レ胃明白。但本壞來。以邪熱協二在於三陽間。殊難以一
轉側也。○氣不二外行。則一身盡不仁也。然取二證於口與二
面一者。口言語所由出一。飲食所一由入一。面人人所レ望。皆易二先
見聞之也。○氣不内和者。而可聞而知。可見而知。唯在
識語與遺尿。○敗壊不成位。則胃家何日實焉。故以少。
陰法制之。待以病成位。非玄武湯而何。夫以是輔助之一
者。望其自汗出也。可照看于章尾。○發汗云云。下之云云。是
葢一句法也。例見苓桂朮甘章。次章若發汗云云。若下之
孟亦同。但言若與不言若。同乎於大陰候例曰若下レ之。
於厥陰候例曰シ下レ之。○發汗則胃中燥。故澱語甚。下レ之
則其氣上逆。其人虚而下之所以不堪上逆。而額上生
汗也。夫多食辛辣。則必其類有此。其理可類知焉。○手
足逆冷。下多亡陰也。而是撫而知之也。與寒温可辨。○
若自汗出者。新虚巳復。邪漸入二陽明。故少陽大陽開散。
而津液外出之候也。是可以陽明正治法制レ之也。因先
白虎湯主之。待胃家實。而後與大承氣湯也。今以白虎
湯制レ之。乃知加二大湯口燥等證。猶宜互二考下加人参湯
也。○曰陽明病。而拾三陽諸證。乃知三陽合病者。其治
一主陽明。○可脈浮滑而遲。而脉浮而緊。大陽仍大存見一
矣。○咽燥之燥。見二巳及陽明。○此之發熱。是悪熱也。悪
熱者。熱在二少陽陽明之交一之外候。熱結在レ裏之壊散者
耳。故其勢不レ類。然則身重者。亦不レ似陽明可知。所二
以加焼鍼也。○以上所レ論。三陽壊亂。病不成位。故以少
一陰法制之。雖緩猶可以玄武湯也。○大陽仍在。故曰若
深戒之。説見上。下同。下同。○燥口嫁也。疑
甚二咽燥口苦也。憤憤。熱鬱二亂胸中一也。識語。熱及二胃中也。
較之上謙語。形勢自徐。反字尤可詳味。○加加二於發汗一
也。按焼鍼法。解一表結一者也。故於二大陽四段主脚攣急。於
十八段主二亡陽一。然則此章所レ的。必在二身重也。猶可レ辨二於
上章身重也。○必牀暢。是亡陽之所令。可見煩躁不得。
取。○若下之云云。可参考手大陽二十段也。○懊懐下。本
有舌上雲十字。以上章例推之。出晉鑑一時之孟浪必
矣。故削レ之。○若湯之若。亦或字義也。湯欲レ飲レ水者。亦胃
家欲レ貢、熱已聚於胃中之候与自汗出一互證。而脈仍浮
同祭。維干出下。自中。御与自汗出互論。而厩以浮
而緊。雖汗出不自汗出一。所二以未レ可レ與白虎湯レ也。○若脈
之若。直承二白虎加人。言欲見白虎証一。而脈仍浮。且仍發。
熱者。未レ可レ与白虎湯一也。其法巳見一大陽二十七段。然猪
苓湯元闕絶。乃其義不明晰。所恐嘆也。○猪苓之渇。邪
及陽明一。五苓之湯。仍在二大陽。故其証雖レ同。原因不同。宜
ヂー
併二考乎方解五苓散下也。○先医或見此諸
證以為大陽。謂大陽直變少陰。粗鹵可笑。
三陽合病
若自汗出者
陽明病
若湯欲飲水
若脈浮
五早生我
謂三陽壊亂。病不成位者。無於陽明制之之法也。
司當急以少陰法制之也。當此時一。或得一。或得二湯藥。或自和。
而自汗出。若渇欲レ飲レ水者。
當レ急以陽明法制レ之也。
胃家
陽明病
既實
而
脈巳遅
雖二、
発
悪寒者、表未レ解也、
汗出多、仍微一
熱
無
□
之一而汗
以解肌。○下通麻
其熱不潮。未一
宜二桂枝湯一
可レ発汗、
黄章。本誤跳二茵陳
同レ與承気湯。
出多。故
章
上。
胃家巳
陽明病
実而其
者。一時熱壅
脈仍浮
遏二於表也。故一
水液反溜二
無汗。而
渋胃外一。故
端
者、
同未二可與承気
湯也。当先
発汗
発二汁其汗一。目
之。導
續得自一
愈
其汗。目
円。斯状
而承気証
全具也。
宜麻
黄湯
發汗
之。
應不
陽明病巳發潮熱一、而大便反潦、則小便一
自可、而胸脇
利。利
仍残二於少
満不レ去者
陽也。嘗
和解之。待以大便報
小柴胡湯主之
也。○此章。本在二梔子
鼓章
下。
右第四段、論雖巳入陽明一、未レ可レ可レ可レ与二承気湯之諸證也、以
下三段蓋論二広大承気法一者也。
以論二廣承氣法一。各有一。可並看焉。夫陽明病脈
句義
遅。直承二承氣章首一。示二胃家既實。而汗出多微悪寒。
轉二若汗多微發熱悪寒一。示二表證仍在一。而於レ彼曰レ外。於此
曰表。乃知表外皆可一發汗一。但彼曰微發熱悪寒。此曰二微
悪寒者。自見二表外之別耳。○汗出多者。而尚発汗之。待二
潮熱一之切。可二深味。○應。浮滑而遲一。而仍浮。表邊不泄之。
候可レ考。○無汗而喘。水熱擾乱胃外可レ想。夫白虎證巳。
自汗出。因知無汗者。一時壅閉。○發汗則愈。註解如レ不二
亥刻巻太四
○武太九
允當。然較之桃承愈宇。不甚梗澁也。疑本當作可發汗
乎。識者是正。或曰。脉浮。無汗而喘。一無陽明證。且発汗
則愈。以結章尾。乃吾子之所說。不能無疑也。敢問。曰。以一
陽明病起證。則胃家固巳實。何有發汗而愈。此愈彼起
必矣。宜二麻黄湯一句。餘響可レ呀。縦余之言鑿。試之事不愈。
則受責於大方。所不辭也。○熱壅者。而不與葛根汐。切
於出レ汗可レ見。○汗出多。故以一桂枝湯一。無レ汗。故以麻黄湯一。
雖至陽明一。不レ失二湯之正路。○巳發潮熱一。而大便反湾。
小便自可。少陽殘匿。水熱不不和乎胃外見矣。而制之不
以二大柴胡。以二小柴胡一者。期治於陽明也。也。猶。可レ参二考於大
陷胸下也。但可曰宜。而曰主之者。
其義可二探索也。○不去。保來可レ見。
同同年義
閔謂陽明病。於可レ下之際一。淫邪存一於表外。則未レ可レ致
之也。當先以此法制之待胃家實。而後下之也。
故
同今及
陽明病
於二白虎
之際。
其人多汗、故以二津液外出一、
陽明一。
胃中乾燥
者。不レ期二手
足減然。
也。若
大便必鞭
大便
必
不是其候也。若レ然者。
必嚴吾、
必嚴吾
鞭則
添
謙語
添言言
不可幾発潮熱也
可二以下レ之也。○本列在二傷寒若吐。
小承気湯主之
章下一。且主之下。有二若一云云十字。
有二桂枝
応不
陽明病、自汗出、若
發汗之。小便
自利
等證。
而識
利友
語
能大
若然
德佳大
以承気輩一也。
者、此為二津液内竭一
男一
者の
風便
鞭一。不レ可二攻レ之
二便
便也
誤二消息一。則変二少
其気
一也。然不レ可
当須
自欲二大便一
一宝宝前通之
予行。
空手也。
観下其底至上也。○本在二桂枝章上一。而
通之下。附會土爪根方十四字。
大便巳鞭。
陽明病
不識語。
以熱及二
必有二畜血一
一。其人及喜忘者出
膀胱馬二
也。若
有畜
血{
是其
是其
者尿雖レ粳、大便反易通。其尿色必黒白
宜抵当湯下之
者
候也。
以観二其底至二也。○此章亦誤疏下。而
病誤為證。且畜血下。有所以然者云云十三字。
右第五段論胃家雖實不可制之以大承氣之諸益也
宇全我
竭盡也。通達也。喜忘猶二好忘也。
他六切。貯也。尿矢也。易以智切。
句義
又承承氣章起論。昭應可顧焉。夫其人多汗。轉雖二
ニ汗出也。是言初白虎證。汗多於衆人也。津液外出。
第刻巻太四一〇七一折成堂嘉一
一七-"折成堂弁
名東巷共四
以汗出多。故胃内津液。漸漸濫レ出於胃外也。胃中燥。可二
從而知。且與内竭。亦可レ辨焉。而大便必鞭。尚足以探知
其涸燥之程也。議語可レ参レ参レ考乎釈例也。○胃中燥之與
胃中乾。可竝看乎大陽十四段。而辨中大陽陽陽陽陽陽明之分也。
○傷寒若吐若下後。而日晡所発二潮熱。獨語者。已與大
承気湯一。今陽明病。而識語者。以小承氣昜制レ之。乃知潮
熱一證。是大承氣之正鵠。○大便鞭與語。貫乎下二
章一。○自汗出。若發汗。轉二若汗多。微發熱悪寒來。而自殺
上段桂枝章一。○自汗出。而発二汗之一。且小便利。所二以津液一
内竭也。可参考大陽第四段。○雖鞭。指大便必鞭。議話
自見。不可レ致レ之。汎呼二承氣法一。夫津液内竭者。小承氣且
不可與。其乾涸可察焉。○當須云云。自舎不可如之何之何之
一意一。○宜二宝煎絶句。雖不レ可レ攻之。何空東レ手待レ変少陰乎。
故潤導之趣通氣。所頼唯在蜜煎。而其製粗。則其効鈍。一
可レ精。択之也○其人喜忘。轉一。転一也。凡熱血相搏者。於
▽精神大也○其人童及車請証せ元親血相拝者方
少陽。以如狂発狂為論。今以喜忘取証者。経日倦憊乎。
然於二彼篇不曰畜血。則其新舊亦可論講也。○必有。决
一斷甚矣。惡二下文委曲。可レ明。○屎尿物也。
○雖覲。亦應必鞭。○畜血潤穀道。故大便易。血熱熏灼。一
故其色黑。夫血熱者。凝血結氣之所致也。○大便反易。
下レ之非二其治一也。故。以二抵當桃之。○下
之。通之。主之。歸重於小承氣湯也。
五年全我
謂謂陽明病。津液外出者。不可下之以大承氣也。如
一内竭者。小承氣猶不可用。况大承氣乎。宜爲少陰
之備也。若有畜血者。
可隨二時宜制レ之也。
可随時宜制之也。
陽明病。
〇以為胃
同下レ之而其胃外仍有熱故手足温然不至
家実。因
胸中
但以下之。鬱
心中懊悩
結豚
結於胃口故
乾。故
。而
食反
不二結
不能食
胸故
以未
瀉胃口痰結可也。○本
□□□□□□□
汗出者
頭子鼓湯主之
誤次二列小柴胡章下。
発黄
但頭
其外有レ熱。手
陽明病下レ
足温。不二結胸一。
飢不
小片且良者。是胃
者。是胃
川且貞者。是
心中懊悩
能食
中有二燥
屎之候也。若大陽病若吐若下若。
以下之
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鞭
胃中有二燥尿一者、
不盡。熟
復鬱於
胃中也。
可下更攻出
雖有二
之也。伹可詳
二十一也。若
其腹満一也。若
初頭鞭後必
腹微満
燥屎。
い也。
猶可與扼
姦せ
不レ可レ不レ可レ攻升之一
子鼓湯也
一
其腹
満。
一
有二燥尿一
可
者宜二大承
夏
第九巻六四一一九一九九九
気湯
以下レ之。○此章。本次二列抵当
章下。而其下。孱入四章。
下レ之。其外
陽明病、
有レ熱。遂
発熱
不啻頭汗
出。一身盡
汗出者。此為二州熱越。
い楊。
若雖
不能レ至レ発黄也
因不
下行。
発熱
胃中不
小便不利
不渇引二水漿者、此為二痰熱在レ裏因身必発
希。故
之候也。若
黄
茵陳湯主レ
可レ利二其小便也。○此
黄、
発黄者。
発黄者。
章亦在抵当章上。
不当陽
而
少陽
小便不利
二傷寒七八日、
明位。雖二
身発レ黄、如二橘子色一、。小便不利
位。
故
可利其
腹微満者
汚水也。
大陽病身黄脈沈結少
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菌毒菌菌菌菌菌菌毒菌毒菌毒菌毒菌毒菌毒菌菌細毒毒毒菌菌菌菌毒毒菌毒菌菌菌菌菌菌菌毒菌菌菌毒菌毒毒毒毒毒毒菌菌
腹鞭小便不利者為無
血也大陽病脉浮而動數云女身必發黄也○此章通
下章。本誤在篇末。而作二茵陳蒿湯。且其下。屏入一章。
傷寒
七八
日。
一如橘子
汗不
発熱
身黄
色。而但
出
是熱沈底
者
也。当二九
頭子蘗皮
湯主之
熱也。
一以瀉瘡
右第六段、論レ與二承レ乗シ、気湯一已、外熱仍在之諸証二而弁二尚陳
薬皮活法也
字義
飢空心也越揚散也。
引飲通用猶飲也。
起又承二大承氣起論。夫陽明治法。下爲二之正一也。今下
句義
多こ之。而外熱仍在者。未レ実而下レ之也。○胃外仍熱在
則猶可レ與二小柴胡湯一也。而反下レ之。所二以見一手足温一也○
頭汗出。故不結胸一。是斷二外熱不レ甚也。可参二有大陽十九
段二十段。而繊レ悉其因來上也。○有外熱二而反下レ之。心中
一懊膿之根可盛。○痰熱鬱。結胃口。故飢。且心中懊惱。故一
不レ能レ食也黄疸必下痞一可レ考。○但頭汗出者。未レ可レ必二
発黄也。故以二梔子鼓法一制レ之。○次章章章首。省二略上ニ章。以二
而煩字。別二燥屎於幾微之間一。妙。○此書以上心胃膀胱為二
而帰学。別二煬尿於発微之間一。○此書以心胃膀胱為一
三焦一。故曰胃中一者。沈指二腹内一也。不レ可レ拘-泥胃中字一也○
燥尿奥粳。乾潤可レ思○腹微満而加煩者。明二是陽明。然
今為レ支。可以二少陽一為レ本也。○欲急下レ之。故不レ与二小承気
○再承首章起論。曰二陽明病二陽明病一陽明病。下レ之云云。
發熱汗出也。○外熱自和。故發熱汗出也。而此句。自聯二
嗩吶
上而煩向。○不能発黄也転指首章云云起下文。言雖心
中懊膿。飢不レ能食。発熱汗出者。不レ能発レ発レ黄也。○但頭汗
出。襲首章但頭汗來轉發熱汗出。夫凡頭汗出者胸中
一鬱熱得自升發也而曰二身無レ汗者。身不レ兼レ兼二手足之稱一
手足或有汗也。是其原因胃外鬱熱也。如二大陥胸曰餘
處無レ行。一身盡無レ汗也是其原因在結一也。可辨識焉。
○渇引二水漿一。痰熱在レ夏故也。是好梨瓜之比。興レ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飲
一徐劇可思。○曰二必発レ黄。不レ結章尾者。為レ附著下二法
也。然以二茵陳法一為レ正ヲ故曰主レ之也。○傷寒七八日呼起
大陽十九二十段廣其法。例同乎五苓散小建中等。○
大陽十九二十段廣其法一例同乎五苓散小建中等○
身黄如橘子色。承上章発黄。而釈二示於凡発黄也。形容
盡矣夫。○小便不利云云。轉二承上小便不利渇引二水漿也。
○傷寒身黄。省略上章一。而発熱。亦轉二承発熱汗出也。○一
凡発二黄者。瘡熱沈二底胃口。水液為レ之汚化。而流行於皮
外一之後。皮下見黄色也。譬之猶レ沈泥塊於溝流溝泥二
塊痰熱也。溝水濁流者汚水也。故小便不利者而利之。
是趣濁水也。茵陳湯是也。若其発熱者。泥塊沈著也。沈
著者而趣之。則從而又濁。無一盡期焉。故蕩浮之淸一本原。
而后趣之。梔子蘗
皮蕩浮沈著者也。
陽明病其外有熱心中懊憤‼
但頭汗出
而煩有燥屎
発熱汗出但頭汗必発黄
如橘子色
小便不利
発熱
幸義
謂陽明病下レ之。其外有熱者。未レ実而下レ之故也。故
熱復鬱於胃。則爲一燥尿之變。外熱甚。則反爲發黄
之変也。若至二発黄一。乃有二
活法。則宜斟酌之也。
凡
以二胃気不和。鬱
制
大陽病、食レ穀欲レ嘔者、
也呉茱
屬陽明
結乎胃口也。当レ
□□□
萸湯主志
○此章本次二列病人小便章。而脱大陽病宇。
且主之下。衍得云云云九字。而此下唇入五章。
若吐
大陽病三日已發汗。
以胃氣
不解
不和。
若下。
此
十一日
同蒸熱休発熱者四
馬二
壊病一
〃二馬男
制
也。富
屬冑
同せん
えん
一也調胃承気湯主之
一一株
○此
傷寒。吐レ之後其腹反
傷寒。吐レ之後其腹反脹満者。
胃中不
一與調胃承気湯
下本
希也。
孱二入十章一。然如二小承一
気章一。巳曜二之大陽篇。
右第七段、論大陽病変、有属陽明制レ之、而辨二調胃承気
治法也、而陽病治法、至レ此止矣、
句義
以有大陽與陽明合病。今論陽明諸證。以完備
手其法也。一段之歸趣可鑿。○禮味屬陽明也句也句。本
必脱大陽病字也。故補填之。○凡養人之物。水穀爲正。
故曰食穀。提凡飲食也。不レ可レ泥穀字。○欲嘔。未嘔出。結一
胃口見矣。猶可レ参考乎少陰三段也。
為レ浅。故曰霧陽明也明示其位。○大陽病三日。○大陽病三日。承二大陽
三段來然則發汗不レ解。可轉一觀乎若吐若下。○發熱蒸
蒸然者。発於胃中也是於レ胃為レ胃為レ深。故曰二属レ胃也。指二示其
處。按曰屬胃。曰屬陽明。自示胃卽陽明陽明陽明。辨大
陽與陽明合病。不レ措二胃家實也。○以上數説調承一。但此
篇為レ正也。宜二汎参二互諸證一。詳審其活用二也。○凡吐之後
必自下利者。開上竅也。而今不下利一。反脹満者。胃不レ
可レ見。○雖曰屬胃屬一陽明。表外正在。故係二名於大陽。以二
陽明法制之也。與大陽與陽明合病。其法相表裏也。
謂凡大陽病。表外未レ解。而胃。
童義
気不レ和者。可二先レ彼後レ此也。
陽明一篇之文脈
第二段
第四段
陽明之為病―
第三段遂爲二少
第五段
陰一者
遠承
大陽一
○第七段
第六段
総括
陽明治法。凡七段。第一段論二候例。第二段論正治
法一。第三段論變治法一。第四第五第六段。承第二段。承第二段
論二始終之要。第七段遠。
承二大陽一。論二其変法一也。
二章七
小陽
十三字
少陽之為病
位。邪巳徹躯殻。方入二
内位。邪巳徹躯殻。方入。爲之矣月亦乞且上
レ苦咽赤乾
藏間一故熱鬱二於胃中一。
且上
衝。故
○上に所太臣裁
目眩也
○原本之下脱二為字。従成一
本一補レ之。而此下屏二入二章。
右第一段、論邪気漸進、微二躯殻入胃外、此為二胃外、此為二少易一、
少陽之通證、診候之要領也而此状多雑二見大陽之終
単病二少陽一最希一最論二方法於彼一、而備二候例於此一、以標二
置三陽也、宜舉此篇加之柴胡上一、参互通讀而尋求其
法也
句義
口苦者。非食味苦也。口中恒苦也。胃中熱鬱可知。
但依其寒飲。人人或不同。有口辞者。有口臭者。可
准慮焉。要不拘守苦字也。○咽乾。此咽間盡乾也。與咽
中乾可辨。○目眩。視旋轉也。與頭眩可辨。頭眩。頭頭
一昏牽。○屋舉二口咽目。以盡二那
一遏胃外。熱鬱胃内之徴。妙。
五早義
皆謂元病於大陽不解。遂見口苦咽乾目眩。則爲巳
刃淪入二入也。故挿入之小柴胡上。則大旨貫洞。規
樓開廓。少陽始終之治法備矣。且也。據二其證。於大陽以
頭項。於少陽以口咽目。於陽明以胃家。漸深染。形勢
可観。豈徒誦二說嚮二慕
之乎。學子可二精思一也。
口苦咽乾
本大陽病不解、遂転入二水ノ陽者、
目眩。而且
脇下
冑
気
鞭滿
水戰滿
□□□
也。而当時
或乾嘔因不レ能レ食ニ而往來寒熱、中
或發汗。
経上て、其
尚未レ経二吐下一、廿
其
此為二少陽
和解
先此一
亦和解去
□□□□□□
下柴明易和解吉先
巳廿下之
若い
脈沈緊者
與二小柴胡湯一
巳吐下、
正証也。当二
者時
時一。
つ時一
之也
発注
八之或
加二
不全
也
知セン
温鍼一而柴胡證籠一
此為壊病
者。
知犯
宜兵兵
□□□□□□□□□□□□□□□□□□□□□□□□□□□□□
或
吐下
宜む
汗鍼
十六段以一
可為述治。以
何何流上治上以
申。
所論之方
温鍼下。衍二識語二字。且
此下至二篇末。附會明矣。
也○原本。圏二別若一
法治之
巳以下爲二章。而一
右第二段、論少陽正蓋而辨二其発証、備於大陽篇中也
轉猶移也。
早全我
罷壊罷也。
句全我
各此段論二少陽不雜一。可並着乎十六段。求其繊悉也。
○本大陽病不解。合二蓄轉變種種。○轉入猶移入猶移入。
夫於二陽明大陰曰屬。於二此篇曰轉入一。可レ見少陽位次大
陽一陽明位不レ次二大陽一○脇下鞭満。胸脇苦満之劇。乾嘔。
不能食。黙黙不欲飲食之劇。不欲之與不能。熱鬱胃與一
閉レ胸之分可辨。○往來寒熱。十六段以レ是起論。此段以
是結レ論。意旨可参考。○尚未吐下。應章首。昭著已。○邪
閉在二歳間。則脈気不レ能二張発。所二以沈緊一也。而曰二尚未二吐一
下者。是暗別乎苓桂求甘。因知巳吐下。而脈沈緊者。不
必二少陽。且也十九二十段脈候。皆根二於此可レ攷。○応三
小柴胡湯主之。而曰與小柴胡湯者。是泥呼二柴胡法也。
例同二乎大陽六段。○若。巳云云。可レ併二着於大陽三段。○發
汗温鍼。照下文有趣。○原本温鍼下有二識語二字。按是
註二於柴胡證者。傳冩誤。誤謂。入本文也。桂枝下曰
隨證一者。呼二見來諸證一之辭。今曰二以法一者。
一指二上所論方法一之辭也。語氣可参味。
三陽病論、凡三十有七段、前十段論二大陽正治法一、次
五段論發汗後治法一其次七段論二_二雜見少陽正變治
法其次六段論大陽少陽諸変治法一、其次七段論陽
明正變諸治法一、後二段論二少陽正治法一、此邪気進實、
治レ之以二汗和下一之大則也、宜二簡練揣摩擴充施治一也、也
長川泰之日
家刻傷寒論巻四終、
家刻傷寒論巻五
日本伊賀廣岡元子長章句
大陰
二章。六
十七字。
且心鬱停。
・状。胃中腐化。水熱・
兩而且土蔵停。食
大陰之為二病
。食不レ下
鬱二停於胃外一。故
故
腐化。
以
伝且寺時
然レ當此時一。猶可與二玄
例化自利益甚且時時腹自然痛常
若
大
故
武輩保持之也
承
一則至以
心促死期也。少陰病自利淸水
承下之
下之
に必胸下結執
気。下レ
反上逆。
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
気」
此下本有二
屏久五章。
右第一段、論二少陰不愈胃中腐化、正気耗散、此為二大陰一
也、而此篇、当次二列於少陰也、然少陽既錯二擧其位一、則此一
篇亦不可レ不レ不レ置之一也、而不レ置二之厥陰之下一、揚置少陰之
上者、蓋欲二其常位不レ整也、夫陽也進、故少陽進在陽明
之下一、陰也退、故大陰退在二少陰之上、以為得二其順也可
釈例有レ図。
一レ見古人著書、丁寧如レ斯也矣、明神明
可二照考一焉。
句義
此篇所論。是少陰不愈。巳経日者也。宜先熟二讀少
一気陰篇一。而後讐。我此篇也。○腹満而吐。可併二考於少。
陰四段第三章也。○吐吐胸中物。胃外鬱停可想。○食
不下。停在胸間也。是欲見飢而不欲食之兆。○於少陰
巳自利。故曰益甚二示漸化。益一宇。錯挙之痕見矣。○於二
玄武四逆巳腹痛。故曰時曰自。以示不和益甚。○中風
傷寒元新病。縦至大陰。猶可挽回焉。故以通和方保持
之也。○若下レ之。句法同三陽合病次棄。○不二心下不勝
下。胸下咸結鞭。欲為厥陰之勢可見。○凡候例不擧治。
法。且於大会厥会特示厳戒等。可知明以有悲危篤無
一法。伹於二大陰特示二嚴戒者。可知期以病態危篤無
方法之可二論広。皆可
就二少陰法一制之也。
或問
可倒置之説似未穏當乎。請問其詳。曰。周易無陽明一
厥陰之二位。故或不可通暁焉耳。夫試除此二位。
為二大陽也陽少陰大陰一。而添二附之以二陽一
一明厥陰。乃可知余之所說非二穿鑿也。
其外不。
本大陽病
解者。
一同二二二十四
衛護。
胃中失
一因其腹満時自痛
制
制
熱結胃
者、
外也。當
可三以解二熱
告
・・・・・・・・・・・・・・・・・・・・・・・・・・・・・・・・・・・・・・・・・・・・・・・・・・・・・・・・・・・・・・・・・・・・・・・・・・・・・・・・・・・・・・・・・・・・・・・・・・・・
属二大陰一
結也。若其一
大
大
大一
覚
実痛者、
熱結
熱結
甚也。
可二以蕩二解熱結一也。○其
・桂枝加大黄湯主
元作爾。且圏別大実以
下爲二章。而此一
下屏入一章。
右第二段論大陽誤下後、有属大陰制之也、
句義
本二於大陽五段第四章一。参二乎桂枝人参章。以読此
一篇。則大旨可了也。○医反。争誤治種種。○反因應
昭。○腹満。胃外水停也。時痛。胃外熱結也。其狀與上段。
同。而因来不同。故用此方法一。不レ療二上段諸證。所屬大陰一
也。○邪之漸轉淪入也。從二大陽一入二少陽一。從二少陽一入二陽明一。
陽明變少陰一。少陰變大陰。大陰變厥陰。故於二少陽曰轉
入一。於二此篇及陽明曰属。可レ見其有次第不二次第不二氾濫。○大實
痛者。不レ必一時痛。形勢可レ想。○此二方圭治腹痛一。不レ必レ主
夏亥春太五
一治外不レ解。猶可
一レ照二考於方解一也。
二十二章。五
少陰
百四十三字。
狀。正氣
脈微細
少陰之為病
始虚。故
困憊。
○此下有二孱
故
但欲寐也
八十九章。
右第一段、論陽明不愈、胃中漸化、正気因奪、此為二少陰
一也而是少陰之通証、診候之要領也、
句義
本必先顛。而後枝葉從之。夫人之有生。頼水穀之
司養。水穀入胃。化育一身。則雖有厲風苛毒。不能損一
生者。胃能受化之也。故於三陽位病不死者。本不顛也。
今巳變少陰一。乃胃中失運営。受而不能化和。卒損天年一
者。本巳顛也。如畜火井中。如樹荷山上。化育之原絶。宜
矣見脈微細但欲寐。故此狀非單見也。以於陽明不愈。
加二之胃家實也。可二。可一。○微細三陰之通脉也。例二示
三陰。補二大陽候例一也。故以下不具脈章。皆亦微細可レ知
也。○内外俱虐否。於陽位猶見微細。故曰但欲寐也殊。
別之。○然寐不熟睡。其状如困醉也。○以下曰少陰病
者。皆亦泥
桔二此状一也
少陰病
小自於二陽
始得二之
明不愈。
但欲寐
狀而
反
然非陽
一
発熱
證故兵
微細
脈
而
月而
而
、可以導停水
此胃家始化。熱
沈者
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一越散於胸中一也。
於外一。而輔助
気行
也。
仍発熱。脈沈者。其証。
少陰病得レ之。
二三日一
雖不変。加虚可レ虚可レ忖度。
麻黄附子甘
経
可以緩導
艸湯
之金圭
微発汗、
也○本行以
二云云十二字一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
発熱幾微。
○故
因
故有
貞因
貞因
頂
心中
不レ得臥
反鬱於
一加州
可二以清二和胸中一。
者、黄蓮阿膠湯主レ之
也。○本脱二者字一。
少陰病、得レ之一二日、
熱不蒸
升故
反結
其背唯悪寒者
口中和
レ裏。故
以二気不二
可二以和氣行水也。○
附子湯主之
外行也。
者下。本衍當灸二字。
其背悪寒。
一一一身体痛、手足覚レ寒、骨節痛、脈痛、脈痛、脈痛、脈痛、脈痛、脈
微細
而
小陰病
若劇。則至二
沈者
猶
附子湯主之
右第二段、論二三日以上、治法有二二途一也、
句義
之始得レ之。言陽明不愈。始得二此脉微細。レ欲狀也。
え承来見矣。起證異乎大陽篇可顧焉。以下三章。亦
可準推一也。○應レ不発熱。故曰故曰レ反。仍発熱。則脈應
陽證。故曰沈。夫凡陽明以下證發熱者。多蒸蒸可識。猶一
可レ参考乎釋例也。○得之二三日。巳経二三日。則其證
雖自如。轉レ力制レ之是療二陰病之大法也。夫何故轉レ方之
為。夫正気漸匱。猶如朽木不レ可レ可レ何二舊盤乎。以下諸方法。
可以列進也。○敬發汗。足與大青龍等同例也。桃其藥
可二以例推一也。○微發レ汗。是與二大青龍等一同例也。桃二其薬
應也。然後人不辨之。以為有脱誤。弥一。弥一。弥二後二以二以二以二云云。以
釋二微發汗一者。卒混入正文也。可レ見其所レ説。是不解二麻黄一
主治一者之言耳。○曰以上包指上章。暗昭一下段白通湯
也。言二三日以上。見斯諸證。則此湯主之。若二三日以
下。則非二此湯之一公也。而以上字。自有二義。有中人以
上。自自行東脩以上。此章之以上。中人以上也。大承氣
上。有自行東脩以上。此章之以上。中人以上也。大承氣
上至云云者一此東僧以上也。可二謂味焉。○心中煩。心底頬。
也。不_レ得一。煩状一一。修閉可レ想。○以一甘艸湯桔梗湯レ之。
雖設二二途之法一心附細辛是其常焉耳。○得之一二日。
更端対首章。○口中和。然則上二証。口中自不和可識。
○背悪寒。以熱結在裏。気不二外発。因水熱結二滞乎躯殻
間一者。結熱時蟠二接於裏。則其有悪寒也。金匱要畧云。夫
心下有二留飲。其人背寒冷如二手大。事雖レ不レ不レ同。因來可レ推。
猶可併二考白虎加人参湯也。或曰。熱結在レ裏。故口中和。
然則何於二加人参章蓋口舌乾燥乎。曰。結不甚則上散。
故口舌乾燥。結甚則反鬱閉。故口中和。以微悪寒與與悪
寒。其義可尋也。○三章所論。如不申レ輿二附子湯狀。故於二
四章詮必可与之也。而此為此一也。不レ置日位。不レ置日位一者可
知。○身體云云。是皆氣不二外行一。水熱結二滞躯殻之候。背悪
寒之劇可レ見。当二此時得二附子湯。猶如二寒天冷飲得レ浴発
レ醉乎。舉二脉沈一者。
亦明レ不二陽證也。
章義
斐謂陽明病不愈。巳變少陰。則以胃実始化。因胃中
所レ鬱之熱。散二泄於胃外。鬱二衝於胸中。而騰達於躯
殻也。当此之時一。正気幾虚。水液留一滞胸脇一。不レ能レ循二和乎
外一。故開二導停水一。一。而不差。巳經二三日。則其証
離レ不レ変。正気転概。故轉レ方緩二導之一。若其鬱衝甚。則更
淸二和胸中一。以折一其勢。此爲二二三日以上之治法一也。若始
一得レ之。胃家雖レ化。熱反結レ異。因不一鬱衝一。又不二騰達。故氣不二
外行一者。通二行氣水以扶一助之。雖レ劇無レ過二于此一。此爲一其一
途之治法也。夫陽明已変。則不レ可レ下レ之。下レ之。少レ
可レ補助之也。故設此方法一制レ之。待下猶可レ下レ之乎。可二巳輔。
助之乎之期也。○輔助正氣法。譬如提塞下流。令充満
岐川一乎。夫正氣虚。則不レ能游越水液一。而輸レ灌乎四支也。
故制二住脱水一。分二布四傍一。令満二乎其一
中。而濫乎其貌也。以下可二尋知也。
或問
麻附細辛湯。麻附甘艸湯。昔人以爲陰證發汗劑。
也。而今為越行停水者。不二大戻古意乎。曰。此為発一
汗剤者。以方中有二麻黄也。夫麻黄能起レ水。而不能発之
也。故不レ假二桂枝一不能輩可レ盛也。吾子以二
麻杏甘石湯一。爲發汗之劑乎。可詳二
麻黄主治一。而後知非発汗剤二耳。
少陰病
以胃家
大化」。巳
下痢
因内熱妄泄。反鬱結
白通湯主レ之、
一於胸一。而氣不二外行者。
浮行停水於外也○心謂。此章必有闕文
焉。又曰。下通加猪檐。可為在玄武章上。
少陰病下科。
以上第七
脉
微細。
更加〉
レ微者、與二白通湯一、而利益不レ止
外行
気不レ
甚故
因脈道
厥逆
陶絶。
應。熱欲
無脉
乾嘔心煩者一
此為レ不
白
蒸上。故
意也。
。猶可以浮行之也。○主之
通加猪膽汁湯主之也
下。本衍服湯云云云十一字。
蒸上
少陰病下利。
甚故
因間簡而何中淸。
淸心
……………………………………………………………………………………………………………………………………………………………………………………………………………………………………………………………………
中
熱
此不レ可レ得
煩者
レ浮二行之也。
一
当
一滋潤胸間。以折其劇也。○
猪膚湯主レ之
…此章。本誤在二呉茱萸章下一。
先
ルノ陰病
雖
欲結執利盡一
巳
二下利一。伹便二膿血者
之候也。当下
同一
桃花湯主レ之
肥
胃間結熱。以待郭之自盡也。
○本通下章一。誤在二附子湯下一。
少陰病
不
二三日
至四五日
胃化
甚故
腹痛且小便不利因
”因
□□
欲結熱利
下利不レ止
下利不レ止、然便二膿血一者、
尽也。当三
以促二膿血一
レ化二膿血一
桃花湯主之
也。○此下
附会
一章。
に
少陰病
熱結胃
外為レ
以上。且外。
吐。巨利、
不レ行。故
胸中為
手足厥冷一
先鬱。故
口。故
煩躁
其
意
以開胃口一。緩中其劇也。○
當
得
者当
同同同四里
者
高い
此章。本在二猪膚湯上。
欲二死
女女
先
不止。因胸
少陰病下利
中不レ和。故
少陰病下利。至二六七日一。
咳而
気鬱。直。熱鬱。
易但
則或円則或一
湯
、但
当
十当
心煩不レ得二安眠一者、
先情
先
一和二胸間停水一。以緩其煩
猪苓湯主レ之
也○此章。本在二大承気。
章
上。
右第三段、論下利諸証、治法有二三途一也、
句義
白通章。必有二闕文一。以方用推レ之。脱二脈微。及心中煩
乎。按如黄連阿膠證。而加二下利一者一也。猶可據方解一
而尋其義也。○巳下利。胃化固矣。比上段諸證一。其腐壊
一等。可レ見少陰已定。而此下列。與陽證下利不同。因來
可レ明。釋例辨レ之詳也。○下利脈微。論二章也。而而語氣。
自有二荏苒意。○一少二陰之脉微細也。今曰二脈微。更加レ微可
知。○白癰湯不ゼ下利一。然則利不止句。不レ斥白通湯。○一
厥逆無レ処。外不レ所一以乾嘔胃鬱
也。煩心鬱也。○正心レ脈。與レ欲レ絶可レ辨。欲レ絶。氣竭不レ出也。無
脈。斷不レ罷出出。以二厥逆無レ脈。知古來胎脉之法。取二之
手足為正也。為上章脱心中煩者。以乾嘔煩也。夫心
中煩。爲乾嘔煩。乾嘔煩。嘔煩。必可具漸漸遷移
狀一也。是推二他例一云。○本曰二服焉。是叔和一家言耳。不一
可レ泥也。○咽痛治法。於二第五段詳述之。則雖二
大妨於飲食可知。下四逆章亦然。○二味胸満心煩。知
此章猶襲厥逆無脈也。○以苦酒法一考レ之。雖設三途之
法一。白通證為レ正。○便二膿血混利也。是結熱融盡之一
候。少陰中之吉兆也。金匱要畧云。必淸二膿血。以レ有レ有レ熱故
也。原因可レ推。由レ是按レ之下曰自利淸水一者。亦結熱可レ知。
或曰。凡便膿血一者。考二之雑病。皆悪候也。今以為吉兆一。余一
不レ信也。敢問。曰。雑病巳経一年月。腸胃敗壊。因見二此証。是一
固悪候也。如傷寒否矣。歴レ日不レ久。敗二腸胃未深。未レ深。非二利盡一
而何。但辯論不如遇眞云。○二三日云云。呼玄武章。言縦
至玄武證。見此候。則爲吉兆也。○吐且利。熱鬱二結胃口一
見矣。手足厥冷。煩躁欲レ死者。皆熱結之所為耳。○六七
日。是少陰之限也。係下利示二少陰之大凡。○咳而之而。
而或也。嘔渇。皆可レ照二
章吐。及下段或咳或嘔也。
家間巻之五
○六所法堂蔵
章義
謂少陰病。已下利。則胸中鬱蒸。甚二於麻附細辛位。
故散二開胸中一。而導二水於外。或滋潤胸間一。以養二其氣。一
口通猪膚是也。當此之時一。若便二膿血者。淸一結熟一促幾盡。
桃花湯是也。若或吐利。或咳渇者。呉茱萸猪芩。有レ転二用一
之
也。
或問
喜子既謂。少陰治法。輔助為二大法一。如二桃花湯。如之
一何一。曰。以輔助制レ之者。未レ見二盡期一也。今見幾盡。促幾。
熱者猶欲レ清レ流淸二其原一也。是或一道也。或一道也。其
徒輔二助之。以待二邪之自去者。不レ得レ巳也。
白通位一。胃
経二麻附
二三日
小陰病一
細辛位
不巳、至二四五日、
化益甚。
腹痛
五
以周身水一
・外亦愈
四支沈重疼痛、而自下利者、
小便不利
気。漸二入胃一。
不行。故
大
内11
此爲
□□
己
有
一本二
右二位
死
信
水気
水気一
三日
也。玄武湯主之。可以和氣行水也。夫當二
此時。正氣虚愈。邪氣恣横。加之三陽一。
陰之敗壊。皆流二入於。
其人或
水熱相二搏於一
此一。則其證不レ一也。
胸中。則兼
レ咳或
自下利
下利。
末
而反
小
地
便利或
小便不
不二下利一、或一
胃鬱。
嘔者皆玄武湯主レ之此
則兼、
利。而復
章通下章。水誤在二一。猪膽汁章下。
而下利上脱不寄二不寄二
少陰病
女武語不レ也。
自下利中。巳
下二利清
沙汰沈重。
其永固
手足厥逆一
同完士保二巳
月
山而不二外行一甚。故一
微。今欲レ絶
雖二手足厥逆。
者。虚憊極。欲為二
身及不レキヿニ悪寒
大陰也。四逆湯
主レ之。可三以行二水於外一也。當二此時一正邪壊亂。且二
陽一陰之極。咸傳二入於此。故其證不レ定也。若
其人
気逆。
則
熱沈結。
面見赤色或映
則弟一
腹痛或
胃鬱。
則第二
水熱上
乾嘔或
結。則兼一
咽痛一或
水液内
竭。則下
ハ皆
利止
利止
外不
○淸穀下。
一脉絶不レ出者皆四逆湯主レ之
通。故
有二裏寒外。
熱旬。四逆上。加二通脉二
字。且此下。附二會二章。
小ノ陰病
不巳。欲寝
然不レ入
飲食入レ口。則忽吐レ
大陰。故巳
レ口。則但
心中温温款二
得
叶う
院見長
若レ然。則大陰之為
状
手足
始得二之
手足隆見レ
吐レ快。復反不レ能レ吐一
病腹満而吐云云
必
八十一
逆。
不二厥
脉
一脈及弦遅レ。
而不
無事而欲レ吐也。未レ欲
此者也。此爲胸中熱實而
為二大陰也。而以
粉絶
○ヒ所法範蔵
以大
レ妨二乎飲食一。可
不レ可
下□也
階胸一
開二株之也。然
足寒。脉
而巳。不
膈上有二寒飲乾嘔一
切二飲食一
是虚旨以二風
レ虚也。山帯散一
吐非二其
者
者
治一也。
以二瓜
帯散一
吐之也若世
不レ可レ吐也
雖
手
罫手図
當
當手
弦遅一。但
急温之
手足
寒也。
宜四逆湯
不レ可レ行玄武湯一也。○本誤跳二大
承気下。而其下有附会一章。
右第四段、論経日虚極、欲為大陰之治法、而承上三陽
一括二下二陰一也、夫陰病之治法、此為二至極也、
自下利。
而小便
利。脱泄
也。不二下
利一而小
便不レ利
是熱閉
也。下大
字義
沈深通。重上声。絶不続也温温温之之之之之温温之温。
與盟通。寒寒飲之寒。猶死也急速也。
句義
欲論至極。故苞孕上二段來。根帯深哉。○不巳不
正也。○腹痛至水氣タ寫内外不行狀。○腹痛。胃外
結熱也。小便不利。内水不行也。○沈重疼痛。水熱凝滞
也。而不同乎陽位疼痛。可レ併二者附子湯。及釈例一也。○水
氣濫入。胃氣失衛。故自下利。○或咳。或嘔。自殺猪苓證。
○小便利。不二下痢。轉二小便不利。自下利也。○或字例。巳
承気之
根見矣
承氣之辨於小靑龍下。㊀自下利者。變下利清穀。為厥
逆。而玄武脈巳微今欲絶。且不悪寒。巳弟大陰見矣。○
欲絶。可レ弁乎無脈。説見上。○身字對手足。曰二反不悪宝一。
顧指二厥逆。○面赤色。氣逆極。故血不レ能二循下一也。○或腹一
痛。或乾嘔。自襲來於上章。則互見可レ知。○咽痛。說巳見。
○利止。轉二淸穀一。而可レ辨二乎不下利。夫不下利。為レ物所レ隔
也。利止。利盡自止也。○脈不呂。轉欲絶。○飲食云云。呼二大一
陰。欲吐云云。以破碎之。此章之。基礎也夫。而入口字是眼。
○心中温温。不二胸中痛。心下温溫。乃胸中痛。緩急上下
之分可レ見○欲復能應昭。其情可レ想。○始得レ之。得此證
始也。○手足寒。脉弦遲。胸中熱實故。○弦遲。微而弦遅。
也。小建中。曰二陰脈弦一。婦人中風。大陷胸。大承氣。皆曰脈。
一遅キ原泉可二参知一。○不レ下也。当レ吐レ之。恐レ虚レ虚也。於大陰
一厥陰禁レ下者。可二以準知也。○膈上有二寒飲。是瓜帯之正一
鵠。然非二其急。當二先制二其本一也。○急温レ之。指二手足寒。以此
之四逆湯。照二鑿乎大陽第四段。方用可二論廣一。○於此位
不愈。遂變二大陰一乃宜參二
四十五大陰。而詳明治道也。
幸我
謂少陰病。虚極向レ死。則駆行水於内外一。與行水於
之外一之外。固無二餘法一也。雖則至二大陰厥陰一。以二此方法一
輔助之而已。但其有胸間結熱。妨於飮食一。則審證吐之。
是亦養二元氣之一術也。如レ此而待二邪氣自去一。而不レ治。死
可謂レ天也。唯留二意濟生一。勿レ諸。或曰。既沈固之邪。
何以自去平。曰。從下利而去。夫白通巳下利。則至此位。
邪勢漸退固矣。然正氣虚極。故不可保。
其壽耳。凡陰病之制。可以是爲治本也。
麻附細辛位。而熱蒸甚。
少陰病二三日、
則水熱凝凝二結咽間一。故一
咽痛
飲食
若姑ニ於
者先
緩え
可可与二甘艸湯一。
也。
也。
可二以化レ水
不レ差者與二桔梗湯
緩気也。
白通位。以二已下利。水一
第烈咽中傷生瘡因不レ能二語言一
少陰病
熱上逆。此時為レ甚。故日
且
声不レ出者
薬食。
薬食
亦妨二於
一可三以破二咽
苦酒湯主レ之
間熱閉也。
妨妨二於
少陰病
玄武位。
咽中痛。
可二以発
者、半夏散、及湯主レ之、
レ気和レ水
水熱鬱。
薬食」
也。○通三章。
在二猪膚湯下一。
右第五段、論二咽痛妨二於薬食一、則隨レ位各有下治法上也、
字義
咽食道也。差間也。語上聲。聲音
之質也。瘡漢之総稱也。及與也。
二三日云云。此承第二段起論。故知次章三章。亦承一
句義
三段四段廣元之。是以下段例云爾。○咽痛之與一
咽中痛。如咽乾之與咽中乾。中猶レ奥也。夫咽痛者。水熱。
漸漸蒸結也。咽中痛者。唯留結而已。可以辨別焉。○凡
下利者。氣反上逆。故咽痛白逆位爲最。○不能猶不堪。
不出。唖也。○半夏散方。散服爲正也。而半夏戟咽。或不
背服。故有湯法備其權巳。○於猪膚。及四逆。
章。已舉咽痛。而今詳述之者。妨二
章義
謂凡少陰咽痛者。妨於薬食。則當兼用此諸方也。
而雖各位分附方法。示其大低耳。若有其證候。
必不可
物焉。
麻附細
熱鬱結
急下者
口燥咽乾者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
辛位。而
在内也
折其
劇。
同同同同同同同
白通
者。是亦熱鬱。
心下必痛
少陰病
自利清水水色純靑レ
位。而
一結在内也。因
且
是其
急下レ之
五日乾燥者一
折其
劇。
同同同同同同同同同同同
候也
○仕所法覚蔵
玄武
腹脹。不大便者一
少陰病六七日、
在内也。
亦熱鬱結
一急下レ之宜
位。而
同同通二三章。在二猪苓湯
大承気湯
下。而此下附會一章。
右第六段、論熱結在内、則各位有急救法也、而少陰之一
治法至レ此止矣
字義
清不濁也。純一也。青白。
之至也。純青潔徹也。
句義
箋首章指麻附細辛位。末章指玄武位。然則次章。指一
刃白通位可知也。○口燥咽乾。口乾燥。結熱見矣。他
如咽燥日燥之類。概皆胃中鬱結熱。乃可就其位地。區
別輕重也。○不下之以小承氣者。欲急下之也。○自利
清水。色純青。水熱凝結於内一也。心下必痛可レ知。夫欲レ作
身、合志也。則哀覚。故。則又言。其里引誰故安化年。
湯。始焚之。則滾濁。熱極。則反害。其理可レ推。愚按純靑。本
絶靑乎。流文色爲屯耳。○熱結在内。故腹脹。
且不大便也。非以不大便。故爲腹脹也。
同同五早生我
と謂凡少陰病。熱結在内。則可先破其熱而抹。其煩一
文也。然是非久服法也。一時折劇之方略而巳。學子一
可先
識。
少陰一篇之文脉。
少陰之為病
第二段
第三段
第四段
○甘○桔梗
○大承
苦酒
・大承
〇半夏
○大承
総括
少陰治法。凡六段。第一段論候例。第二第三第四。
段論始終之緊要。而兼大陰厥陰。第五第六段。頼
承第二第三第四段。
論有臨機救急也。
厥陰
一章。二
十八字。
十八字。
以自利益甚。邪
厥陰之為病
更迫於心。故
嗩吶面氣亦上衝心一
與邪鬱二
結於
○故
胸中
疼熱
心中
一如
如疼熱
□□□□□□□□
燥。故
胃化
飢而
極。故
不レ食、強食則吐、
一以二
薬一
下之
片松官森
貞亥老大王
貝
自
同川遂不止
利欲不レ止
無如之何已。伹以四逆湯制之可也。○衝本
依レ権。吐下有蛔字。愚謂。厥陰之病論。本此一
自
章而已。自傷寒之道不講。医者不辨眞質。事之有類者。刺
取附行焉。而高繼沖。從而實三百九十七之數。甚爲無謂
故一斉掃却。以復其
舊。讀者宜辨窮諸。
右、論大陰不愈、胃中空虚邪気迫心、此為厥陰也、
旬義
消渇。渇如レ消レ飲也。胸中乾燥可レ察。○気上衝心。可
可辨乎上衝胸。夫遠者括蔽洞胸。迄者鏑舁心。是心
胸之別也。○疼熱。誤飲レ熱則疼。中底也。○飢空心也。與一
餓可辨。○食則吐。食不レ下之至。○於大陰候例曰若下
之者。禁妄治之辭。今曰下レ之者。無二如
何一之辭也。○不止。自利保來見矣。
章義
謂凡傷寒。已及厥陰。則無治法固矣。然猶以少陰
一法制之。必不可下之也。下之。則反促死期。非仁人
之用心。行レ法
一俟レ令而巳。
或問
至大陰厥陰之危篤。空投四逆輩。猶如醒醉得俗。
暫時之快。不足憑也。何可徒束手期敗乎。俟何之
清一。人壽幾何。假令促期。不如下之而盡入事也。曰否。
法救自當生者。不レ死者。且也朝見大陰。暮變厥陰。暮變厥陰。
其急如奉漏甕。則何暇之及焉。河決不可復壅。魚爛不
可復全。但以不令至斯極。爲良工之手段也。吾子其恩
諸。
三陰病論、凡九段、前二段論二大陰諸証、次六段論少陰
諸治法一後一段論二厥陰諸證也、此正氣衰虚、輔-助之以一
通和方之規範也然是不得止之為耳、宜驅邪於三陽
為専務也
通計百四十五章四千八百八字
○上方左官裁
家刻傷寒論巻五終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