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南先生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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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部煥俊章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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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17T19:23:22.32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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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17T19:23:22.32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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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部煥俊章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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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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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井延年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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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1000002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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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トナンセンセイシンロ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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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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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シンロ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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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3T07:07:3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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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8T18:53:25.651810+00:00
正三
堀田
図南新論全
図南新論
全
▽荒井泰信号ノ開会ヲ
以テ購入セル竹関博士
一釜
新論序
猶野亭吉氏藩蔵書
蓋天下之事。有是則有非焉。有非則有是焉。
是非不易定也而已。有是非。其孰之。果是豈
無定哉。欲施レ之ヲ行事供二濟世之用一ニ者。不可不可不可不
論而定焉。然而非彼。是此。非此是彼。彼亦一
是非。因是因非。因非因是。莫有窮己。蒙羅之
所言非耶。乃其之果是。有識者而後舎空理
得事情。其論始定矣。論之与事。不相離也。是
論之不可以巳也。夫先王之道。安天下之道。
也。其仁有憂斯民之夭昏札差。於是作為医
方。疾医之道起矣。汗吐下之方立矣。布有方
策昭然。実先王所以安天下之一端也。而其陰陽
之状表也。性情之賊衷也。療救之術不得不随
陰陽之名。假五行之目而建其極也。亦唯大
一氏言之耳。降及後世。自程来唱理學。先王之
道変力理學。乃其説挽入医学。宋後論医者。
以陰陽五行力第一義。於是。勃塞理窟。高妙精
微。竟離事功而孤行。与彼疾医之道。大有径
一庭。滔々不反。其猶聖人之道。変力理學也耳。近世
碩学名家。稍々悟其非。各有所建明。海内医
術。為之一新。然豪傑之見。彼此不降。門戸孤別。
一信乎相見後進之惑益甚矣。与宋後之弊相去
幾何。東都医官図南山公。以夙成之学英明
之見。著新論一冊。辨古今。審取舎。議論卓然。
莫不勤切。宋後之論。沈溺理学者。豪傑之見。
出入齟齬者。毫分釐折。衡懸鑑照。其論始定
矣。可謂後進之津梁。抑如其僞學篇。批邵尊
窺不経肯啓而真偽如指掌也読者乃知公之
学之識之美乎哉。不侫献臣辱公之知者旧矣。
天明甲辰之秋長門栗山獻臣
新論
目録
神農嘗百艸辨一古医術論四
虚実論上中下九湯薬熱辨上下十六
録粉服法題言さ并雑経弁廿
一抵当説廿五承気説廿八
烏頭附子考卅四死終弁卅七
一傷寒温疫一病辨卅八億學論四十二
病因論四十五脈経辨四十七
狐憑論四十九傷暑論五十四
図南先生新論
下毛人阿部煥俊章輯
神農嘗百草辨
一辨者何。譫惑也。不惑何弁焉。嘗説淮南乎修二
務訓曰。古者民茹艸飲水。采樹木之実。食
羸蜂之肉。時多疾病毒傷之害。於是神農
乃始教民播種三穀。相二土地宜燥湿肥焼高下。
嘗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
当此之時。一日而遇七十毒。然則神農民実
是吾医之肇祖。苟世尸祝之可也何強哉
其虚実是非乎。宣存而不論也。明人王履妄
立異議。極口舐誹レ淮南之書。竟帰寓言而止。
非徒自惑。又以惑人。其可不辨乎。履之言曰。
神農立極之大聖。固不待乎物々必嘗而始知。
則不足謂之生知之聖。以生知之聖言之。則雖
不嘗亦可知也。又曰味固可以当日勿知。其気其性
其行経主治。及畏悪反忌之類。亦可以嘗而
知年。又曰夫物之有毒。嘗而毒寓有矣。豈中
毒者日必七十手。設以其七十毒。偶見拾一日。
而知之。則毒之小也固不死而解。毒之大也則
存矣。吁果如是則其所謂生知之聖。宮商則
不用耳而聴焉。白黒則不仮目勿視焉。此乃釈
氏神通之説。殆非中華聖人之事也。易曰。古者
包犠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観象於天俯則観
法於地。又曰仰以観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
包犠之聖。尚猶不得不仮観察。神農。則不嘗
而知乎。果若履之言。包犠氏亦未可謂之生
知之聖矣。殊不知。生知者即吾智之所自得而
無得於学之謂也。孔記曰或生而知之。或学
而知之。論語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
之者也。又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
皆対学知為言。王履乃以釈氏神通之説伝
会焉。惑夫。本艸之名。雖始見于漢書平帝記
及樓護傳。然而當時未有其書。是以蘇文志
不載。仲景氏之言。亦不之及也。若有其書則自
魏晋間始至於宋之證類明之綱目。称力大
成。然其所載行経主治。畏悪反忌之類。率皆由
理推之者。豈足以憑信。平履乃以其不可嘗而
知疑焉。惑夫。凡草蠹石之力物。能弁其寒熱
一補瀉。以投病者則是良薬而無病服之。則配
毒不啻。是以参茲亦以毒称焉。鶴砒亦以薬
称焉。通謂之毒薬。如周礼所謂。聚毒以共医
事。素問所謂毒薬攻邪。五穀力養。及記
伝所謂薬酒薬前。御薬刀ト外。和薬自殺。
皆是也。蓋対穀肉菜菓。養精之物而言。王。王
履乃謬乎毒字。以力中毒之説。惑夫。嘗者。味
少許於口之義説文所訓是矣。毛詩嘗其上
者論語先嘗不取嘗。皆可見矣。非飲之食
之謂也。宋儒茫祖禹。不通此義。註乎論語以
訓飲。大非也。意者平履亦似為祖禹所惑。何
也。砒石斑猫之大毒。猶且不服則不申毒。而況
草木之物。豈有僅嘗之毒且死者乎。彼謂毒
之小可解。毒之大也則成矣。由是観言。其力祖
島所惑也。瞭然矣。夫淮南之書。妄古不遠。其
記往昔之事必応有所伝校何概以寓言乎又
何強議其虚実是非乎。宜存而不論也。或難
周礼毒薬二字。本合有毒無毒二端力言艾其
於瘍医職也。五毒攻之。五薬療之。其非一塗可
知矣。不知上云五毒。乃外註之術。下云五菜。
乃内服之法。変字互言。斯類古人何限。難者
称善
古医術論
伝説言。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説聞。孔子亦
円
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雖小枝
術係処生。其任非軽。若不徵之於古昔聖哲之。
訓。而妄取諸臆。則其不成賊人命者。幾希矣。可
不慎邪。雖然烈山氏逸矣。母論已。岐伯兪朗和
緩扁倉惟聞其名。其書則不傳如其傳於今
者。悉出乎後人僞託。安足以力師哉。勿己則張仲
氏乎。仲景氏者東漢人也。異帝時任丙長沙太守。
當此之時。大疫流行者數次。宗族之死亡。不可
勝計。因傷世無良医。横夭不救。一意鑚研方
術。発力傷寒雑病論。去今千有五百余載。其書畢
而不春。傳以至今。今而可窺古医療病之術者。舎
此而何頼夫仲景氏之療病也。五行不論。運気不議。
無禁乎飲食。無祷乎鬼神。唯観其脈状病證。以弁
虚実劇易。謹察其可汗可叶可下可和可温。各隋
其所宜。以汗以吐以和以温。然后更察其脈証之
後占轉。後者罷薬。搏者搏剤。不後不轉者。更汗
更吐更下更和更温。必反之於素而后止。如此
而已矣。故於桂桂湯則曰一服汗出。病美俱後
特恐特誤
服。不必弖。若不汗更服。依前法。依前法。於大青龍湯
則曰一服汗者。停後服。於瓜蒂散則曰。不吐者
少々加。得快吐乃止。於大承気則曰。得下餘勿。
服。諸如是語。皆由脈。誌所轉。言之。非全後而罷
之剤也軽病如桂枝説或有一汗霍然者。劇患
如青竜薬気気気気気気気気安能一汗一下之所望於脱
全後哉。恃除其可汗可下証而已。人有虚実
病有劇易。汗後下後。其所従而号各々不同。
是以惟言停後腹。余勿腹。而不言。迷以何方。別
後ハ復誤
論汗後下後諸証。以示其治例。亦吐後和後
温後。亦莫不皆然也。古医療病之術。精簡若
一斯。不可以加矣。後代医人。率皆不學無識。目
不辨玉石。妄奉勿記之高以力此論以力收扁真訣。
溺其空論虚説。遂遺古医精簡之旨。其理益
密。其術益迂。於是乎文拙以運気五行。救過
以余食禁忌。又挟符呪厭勝。以誣蚩々之民。
滔々者天下皆是。孰能弁其非。哀哉。近時平
安後藤氏達。深傷其若斯也。首唱後古之学
揆夫空論虚説之亂而反之於古医精簡之
正。香川氏修徳。羽翼之。山脇氏尚德横云ル之。
其道大行于海内。有時。厥后運気五行。人不
後顧之。符児厭勝。世皆知其誣。惟飲食禁忌
之一途。其弊至今不除。雖聡明之士。比々陥
溺於其中。何則以医之處剤。若得以力吾功。
若失有所帰咎。得固可驕誇。失亦可自解也已。
殊不知穀肉菜果。人生日用之物。皆是沖和
無毒。所以養性保命而与夫草木盡石辛苦
多毒不可以食養者。固非同日之談也。何況
炮燔烹煮塩梅調和以適於口腹手宜択病
所嗜好。以食之。亦治術一端已。故用礼疾医。
職云以五味五穀五薬養其病。瘍医職亦云。
凡療瘍以五毒攻之。以五気養之。以五薬療
之。以五味節之。所謂五味者。蓋指菜肉滋味
者言。何以知之。礼王制云五味異和。衣服異
宜。礼運亦云。五味六和十二食。還相力使也。
左伝昭公二十年。晏子論和美之義云。先王ノ
之脩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四史
記礼書云。口甘五味。力之庶羞。酸鹹以其美。
素問六節蔵象論云。天食人以五気。地食人
以五味。合而観之。所謂五味指菜肉滋味者。
已。又為有禁忌之可言者乎。要在節之二字
也。夫砒石之峻不服錢許則未足以殺人。烏
頭之猛煮以飲之則不至為瞑眩。今乃以人
生日用沖和無毒之飲食。帰谷乎寸肉勺飲
之犯。噫々亦太惑矣。雖然飲食之禍。蓋亦不
鮮矣。一則奉養太過。二則矢蝕不時。三則饗
饗遇節。四則饉錫餒敗。五則異味奇饌。六則
配合失宜。七則平常不嗜。嗜亦覚有害者。是
斯七者。雖無病之人。不可不戒慎矣。況於病
人乎。苟能戒慎斯七者。則一切飲食之物。皆
足以養性保命。豈唯足以養性保命哉。実治
術一端已。又焉有禁忌之可言者乎。是以仲
景氏未嘗説禁忌。惟於霍乱病篇曰。吐訓発
汗後脈平小炊者。以新虚不勝穀気故也。差
後病篇亦曰。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風以病
新差人強与穀。脾冑気尚弱。不能消穀。故令
微煩。損穀則愈。其義可見也。若夫桂枝湯條
下禁忌十五字。及大陥胸丸烏梅円條下禁
忌之文。皆係後人携入。非仲景氏言也。其詳
見余所。著傷寒漏集成中。茲不復釐云。
附録
権輿。
医和之説。酉二十二十二年乙気五行之
乙左伝昭公元年医和曰。天有六日降生五味発
刃五色。微力五声。淫生六疾。六気曰明阻風
両晦明也。分力四時。序力五節。力満。門渓
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未疾。雨淫獲疾。晦淫
惑疾明淫心疾」
苗父之北面而祝乃符兇厭勝之濫觴意
弁物篇曰。上古之為医者。曰苗父之為色也以
以菅乃席。以霧力狗。北面而祝。発十言耳。諸扶而
来者。挙而来者
若夫飲食之言禁忌。西漢既
皆平復如故
○漢書藝文志詮方部曰
由此観之区之
有其書。
神農黄帝食禁七巻
挾斯三者。以誣世欺人。其来尚矣。若従信
古而不弁古亦有邪正則遅猶特知良馬
之産於冀北而不知点焉亦産於此也不
一報其蹄齧者幾希。李者察諸」
虚実論上
曩者余著傷寒考也。頤述虚窮之義。傍斥
惟忠之非。自今観之。其義有不尽者因更
陳前言。以補其遺漏。分而為三篇。命曰虚
実論。屋下架屋之議固其所不辞者。
夫虚実也者。治術之大本也。死生出焉。利害
係焉。可不講耶。考素問。有指柔弱剛強言者。
有餘不足言者。卒弱剛強者常也。非有所。病
也。有餘不足有変也。有邪而客之也。刺志論
曰。気実形実。気虚形虚者。此其常也。反此者
病。穀盛気盛。穀草気虚毒。此其常也。反此者
病。豈非云柔弱剛強乎。通評虚実論曰邪気
盛則実。精気奪則麁。豈非云有余不足乎。但
此語極簡矣。未易窺測。是以千古莫得其真
者。請嘗解之。所謂邪気盛者。非邪気独盛也。
蓋精気素強。邪気与之相激遂乃致虚也。譬
猶湍水与盤石。相激而淘漏潔。鼓動雷鳴
也。以満水勢急而盤石亦堅固也。所謂精気
奪者。非精気無故而失也。蓋精気素弱。不能
与邪気相激。遂乃力被所奪也。譬猶拳石不
能激湍水。而力被所奪也。以拳石小弱。不堪
滴水勢也盛為実熱之病。奪則乃虚寒之病
者何也。各從其精気強弱而化也。譬猶水盛
則火滅。火盛歩水耗也。故其実也。不可不瀉
矣。其虚也不可不補矣。皆有邪而容之也。若
其無邪而実者雖実是常也。不得瀉之。無邪
而虚者。雖虚是常也。不得補之。何則以補瀉
十
神
皆処変之術。所非養常之道也。或鶏弱人之
感邪。固是理之常。不足怪也。不知強人而傷
乎邪。何故曰実。如吾子之言。但邪気襲人。必
且俟夫勝理空疏時而后敢入焉。故維弱人
尚其謄理緻密。則大邪不能得而侵焉雖強
人尚其勝理空疏。則微邪犯可得而侵矣。
於大邪乎。故不問其強弱虚実。苟方其労動。
飢餓入房出浴之際而修理適不密則邪気
乗其虚而入焉。此所以不問強弱虚実。皆能
致病者也。故素問評熱病論曰邪之所湊其
気必虚。蓋以一時之虚而記所以称必也。世
医不察。妄謂邪湊而精刃之虚矣。不啻与邪
気盛則実之文。氷炭不相容。必字亦属無用。
其不正義也明矣。症者唯々而退。遂附以廣
其義云
虚実論中
男小之称
然提而
不正視也
括之。則不出於三陰三陽。又提而括之。則不
踰於一門一記一門一臼者何。即一虚一実
已。虚実之異雖隔天測。窮其所由而来。則不
過於一寒邪。疫之所以名曰傷寒也。一寒之
中乎人身。或発為実熟。或挙力虚寒者何耶。
蓋以精気有強弱。邪気有微甚。各従其強弱
而化故尓。果然則強人絶無虚寒之病歟。勇
舞奪人絶無。実熱之病歟。其然二其人雖強邪盛精
李則双虚寒病。其人雑弱。精勝邪負。則分寒
熱病。鄭玄註用礼曰病由気勝負而生。攻其
羸。養其不足者。其義可見矣。強人何不虚寒
弱人何不寒熱。要在気之勝負而然耳。張伸
景氏曰。病有発熱悪寒者。奚於也也無狐悪
寒者発於附也。挙一病字。以統明二症。而
此也。或唯果如吾子言。不独実熟由邪而生。
虚寒亦由邪而生也。今有邪而不政。反以補
之。何也。曰。子唯知写之攻邪補之養精未知
写之能護精補之能却邪邪。苟知虚実皆由一
邪気而生。補瀉皆刃一精気而設。則又何疑
其補於有邪。遂以力異乎。此所以太氏修德
而勝妖。舜湯。伊而不仁者遠島称美人
不善人遠云。或又唯。果乃虚実。皆由邪而生。
則百病莫適不邪気也。然而攻諸傷寒論。如
曰明日但虚曰胃中空虚曰悪寒者虚故也。
皆以邪気已解之後而言。況生姜瀉心湯條
明云。傷寒汗出解之後乎。由此観之。概虚実
以為由邪。恐非正義也。曰否夫邪者対精之
名也。是以不問風寒暑湿飲食喜怒誤治説。
荀害乎精気者皆以邪称之人豈無邪而病
乎。又豈無邪而薬之乎。傷寒論刃外邪而伯
故其曰解曰不解専以外邪言。雖然如曰陰
陽俱虚曰胃中空虚。曰悪寒者虚故也。皆不
得不俟義則豈可謂無邪哉。惟是不外邪而
巳
○木誤
虚実論下
凡物外有而内空之謂虚。内外充塞之謂実。
是其本義。如太虚。盈虚。執虚。撃虚。鼎実豆実
及艸本之実。皆是也。惟古人詞不迫切。又假
力誠仍之称。如虚語虚偽虚偽虚多虚。篤実情
実不実無実之類皆是也。素曲則仮以称人
之強弱。又假病之有餘不足。如刺志論通詳
虚実論所云可見矣要皆古人詞不迫切故
也。。。。也已。嘗読中正惟忠傷寒名数辞曰。虚実之
名必起于人之失其常也。而強弱之称。必因
其体之常質也。故虚者精気之李。実者邪気。
之盛。邪気之盛攻之以草木轟瓦精気之奪
養之以穀肉菓菜。後世不弁此等之分於人
之常而論其虚実。以混之于強弱是以精気
必論邪気。邪必論以草木蟲石。謂刃補精気。
抑亦医法末路之矣也殊不知古人詞不迫
切邪気固論其虚実。精気亦論其虚実矣。素
問既有明文。可徴。不啻素間不徴。仲景氏書
亦復有称弱人力虚家者。既称弱人力虚家
則強人称為実家。亦可知已。惟忠不察。謂而
後世末路之失。抑何不思之甚也。按素問賦
気去時論曰。毒薬攻邪。五穀夕養。五果乃助。
五畜乃益。五菜乃充。気味合而服之。以補精
益気。又五常政大論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
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尽之。無使
辻之傷其正也。後漢書雀寔伝曰。蓋刃国之
法。有似理身平則致養。疾則攻焉。夫刑罰者。
治乱之薬石也。徳教者興平之梁肉也。夫以
徳教除残是以梁肉理疾也以刑罰理平是
以薬石供養也可見穀肉菜菜之万物所以
養常之具而非所以応変之備也虚実雖大
異。其力変則一而已矣。惟忠乃以由邪之處。
混諸無邪之虚。妄謂精気之虚。惟有穀肉菓
菜之養已。豈有草木蟲石之補乎哉。不知三
問虚寒諸証亦唯養以穀肉菓菜而無取乎
美附扶陌之剤数可謂悖理矣。惟志又曰夫
人之於胃也。譬如。水紅乎。胃也者。収穀肉菓
菜之府也。紅也者貯水之器也。収而充之。此
其常也。貯而満之。亦其常也。於是投紅中以
属木
扨挟取也
如木又火
伊久反
箱
一挹墨介竿
振寄芥
一拳石則如之何。邪之於禺其猶紅之於石
乎。石本非紅之所貯也。邪本非胃之収也。民
投之以一挙石則水必湧溢乎外也。邪之害
乎精気。亦猶如此乎。故謀太夫瓦此郎鈎鈎
扠簿之道也。謀袪夫邪。此即草木轟石之術
同
表
一也。以此之道。既太夫石。則水必或矣。此々之
術。既往夫邪。則精必虚矣。水之減非鈎匕技
篝之所能加也。精之虚非草木尽石之所能
補也。然則如何而可乎。亦唯加之以水。養之
以穀肉菓菜而已矣。弁哉言也。人誰曰不然。
雖然由我観之。取譬不類。其誣世誤人。罪不
浅鮮。豈可不駁耶。蓋穀肉菓菜之於胃。猫百一
川之於海也。百川之於海。日夜帰之而不盈。
尾閣泄之也。穀肉菜菜之於胃。且暮納之而
不溢。飽内泄之也。紅之水則否。納焉而不泄。
満雪而備用。不類一也。邪之入胃而害精気
猶賊之。入室以害主人。其入且寄。皆有意而
自力之豈又仮手于他者哉。石之於紅則否。
人特投之已。非石之有意而自飛入之也。不
類二也。以草木蟲石。太胃中之邪。精未必虚。
虚赤自復。活物也。以釣匕。松紅中之石
水必力之減々而不復死物也。不類三也。胃
不得穀肉菜菜。貯歩矣。紅雖不復水無恙不
桑
類四也。草木轟石之諸薬。其能各々不同。
以或攻邪気之実。或養精気之奪。猶凡百器
財。其用各〻不等。或有鈎匕択簿之可以左
石。或有桶斗盆杓之可以加水也。何以其能
各々不同乎。以性有寒熱温涼之異也。何以
其用各々不等乎。以形有長短方円之異也。
惟忠徒見鈎匕扠簿之可以去石。而不知桶
斗盆杓之可以加水。妄挙穀肉菜菜。以譬加
水之器。不類五也。取譬如是。強欲廃補虚温
寒之説。其可得而廃乎。但今世医人。動薬於
無病之人。誘以補益延年。以投時好。此乃可
悪矣。虚豈得不補乎。豈得不得乎。漢書事文
志曰。経方者本草石之寒温。又曰及失其宜
者。以熱益熱。以寒。増寒。仲景氏曰。発レ汗病不
解。反悪寒者。虚故也。芍薬甘艸附于湯主之。
又曰。脈微而悪寒者。此陰陽俱虚。又曰。下之
後復発汗。必振寒脈微細。所以然者。以内外
俱虚故也。合而観之。虚之不可以不補也。彰
彰矣。況亦暴気。曰和。曰攻。曰逆曰温。曰救。皆非
補写而何。惟忠不察。強廃補虚之説。真仲景
氏之罪人手哉。雖然惟忠之書。間有確言。可
以驚世者豈可一概廃乎。豈可一概庵乎。」
湯薬寒熱辨上
香川子曰。煎湯皆温而固無寒熱之可言
矣。今試挙水問曰。是性何如。彼将曰寒也。
而火之使沸為湯。復問曰是性何如。彼将
曰温也。若水元性寒則誰沸之刃湯。而本
源己寒則何故不謂之寒而謂之温乎非
其力火之耶。果然則凡百例用之煎湯。悉
皆温服而未嘗冷服矣。是非。煎湯皆温而
何也
所
山田子曰。孟子有言。不揚其本而斉其末。方
寸之木。可使高花岑楼。香川子舎物性自然
之寒熱而不取。徒就指下之寒熱。以立之論。
豈非不揣本而斎末哉。夫性出乎天者也。非
人力所能変化也。若夫水之作湯而温。即是
火力巳非性也是以火力一竭則不能復温
矣。犀諸山粗之東西○跳梁◦縁木◦飲潤。而不知
其他与畜粗之善随人之教導応節舞戯雖
則応節舞踰惟是教尊之力而竟非其性也。
是以教導一怠。則不能復応節舜蹈矣。蓋物
性有寒也。有熱也。又有平也。而温之白冷皆
寒熱之徴者。故区而別之則為寒熱温冷平
之五。総而統之。則不過寒熱平之三矣。乾姜
附子。熱之著者也。石膏芒硝。寒之著者也。如
茯芩甘草之類。則非寒又非無。故謂之平也。
寒熱与平。性雖大異。若徒就指下所得。而謂。
則均是一寒而已世豈有執于姜附子而手
熱。溺石膏芒硝。而肌慄者哉。夫。其性之
雑
平者。固非熱又非寒。故冬日寒気烈於上。則
水反温於下夏月暑気盛於上則水反寒於
下。若水性果寒。安有温于冬日寒于夏月之
理耶。故堅氷之寒与沸湯之熱。指下雖大異。
性則一而已耳。香川子舎物性自然之寒熱
而不取。徒就指下之寒熱。以立之論。是何異
於観夫畜粗之舞。以為其天性也。叮湯薬之
果皆温。則凡百九散之剤。執之即冷。触之即
寒者。彼謂之。皆寒乎。仲景氏曰。大病差後喜
唾。久不了々者。胃上有寒。當以丸薬温之。宜
理中丸。九散諸剤之果不皆寒。如是。則湯薬
亦不皆温。固不俟辨矣。況寒薬之解熱。熱薬
之袪寒。青天白日。不可得而得ニ而得而梓乎。
湯薬寒熱辨下
香川子又曰。或曰物性之寒也故善瀉下。
則此非寒之所由致乎。曰是亦未深考焉
馬夫下者。非寒。而薬性自有善瀉之才。若
曰寒善瀉下。則巴豆大熱而大熱而大瀉下者。抑
所
鞠
何哉。可是下者。其所稟之才。而决非寒之
所為也。善為専因寒熱有此事則。盲聾已
矢
山田子曰。凡人之所頼以生者。唯是一元気
之幹旋巳。元気者何。即温々活発之気。素問
所謂陽気者。若天与日者。是也。故身体雖強
壮。蔵府雖充実。斯気一脱。則四支厥逆而劣
矣是以仲景氏之立論。治見陽気纔虧則扶
以姜附之類。而其於邪熱也。不熟察其集於
胃中。則未散軽投消黄之寒。是所以熱薬之
常属、補而寒薬之常属瀉也。夫熱薬之常属
補而寒菜之常属瀉。譬乾木之常浮於水。石
之常沈花水。此乃天下之通是。達四方而不
或。宜万古而不易者也。若夫寒薬而反補。熱
薬而反瀉。乃物性之変。百中僅有一二耳。譬
一猪木有沈木。石有浮殻。雖反天下之通是哉。
謂之非性之所為則不可。可見巴豆大熱而
大瀉下。亦復其性之所有矣。香川子認一巴
豆之変。而謂補瀉。不因寒数。是猶見沈木浮
一磬。而謂沈浮不因木石之質哉況熟薬之
湯貞恭之湯。其湯則一而其所職掌。大有
遷庭乎。若従取瀉下之同而不辨寒熱之異。
投巴豆於承気証。投承気於巴豆証。則其不
成賊人之天年者。幾希矣吁
録粉服法題言
予嘗読太冲氏徴瘡説深喜其窮本弾変無
復余蘊。又深悲其謗方處劑。未免坐二流俗腐
套何也。以独託諸一解毒剤。而其畏水銀軽
粉甚於蝮蝎也。夫黴瘡之而病。軽重雖殊。緩
急雖異。皆莫非瘀血醸於内。積漸而発也。是
以其治之。雖軽旦緩者。自非曠日弥久。不能得
而清澄本源。況於其瘡気。深結筋膜関節之
間。或腫起或疼痛。或痿躄或発漏。遂成終身
大患者乎。解毒剤雖良哉。安能得使大患如
是者。復治前日無病之人哉。非有水銀軽粉
决不能復故矣。而世医皆謂。黴瘡初起。腹水
銀軽粉。以求速愈則黴気離解矣。然薬毒竄
医。経久不敬。再発而力腫痛痿漏諸患也。殊
不知其力腫痛痿漏。皆在黴気未尽。而断非
水銀軽粉之所能為也。雖間有服水銀軽粉
以取速愈。於毒発之間。後経数月数載。而夫
腫痛痿漏者。其実皆腹之不如法。其外纔差
而伏症未散。経久然後再発者。豈果水銀柱
粉之所能為也哉凡百之薬。皆由口入而皆
自二附出。如其発掲周身無所不決洽者惟
精気力然。精気者。若雲占煙。豈能耐久者哉。
是以百薬之衆夥。未聞有其毒之再発者也。
水銀軽粉雖熾毒。豈能独経久。不散再発於
数月数載之後。使人腫痛痿漏。若是甚乎。明
季以降世之粗工俗乎。皆不解水銀狂粉之
服法。反唱遺毒于人之説。遂使天下無比之
奇薬。視之如冠讎。畏之如瓊蝎。乃雖大沖氏
之賢。猶未免坐其腐套。豈不悲乎。惟其性極
燥烈。挽宜纔失。則其害亦不鮮。要在察病之
気
軽重緩急。以為之消息而已。苟能領其機絨
以投則不問病之新故軽重。皆可得而復前
日無病之人也。若其腹之以致歯齦壊爛食
飲不下者。亦皆未得其法故已。水銀軽粉豈
果可畏哉
唯経辨
大道廃而異端興。古経逸而仍書出。必然之
勢不得不然也。嘗蔬仲景氏傷寒考論。有言
撰用素問九巻八十一准附印
録并平脈弁終。刃傷寒雑病論合十六巻。所
謂八十一難。不知何人所撰。又不詳何等医
経。考諸皇甫諡帝王世紀。黃帝命雷公岐伯。
世記之文載在
一論経脉旁通問唯八十一万雁経経
医説及佩文韻
府隋書経籍志亦云。黄帝八十一准二巻由
是観之。八十一唯。亦必軒岐問答之書。要与
素問九巻同一概軸者已。惟其書不傳無得
而解焉。若夫今世所行。唯佳八十一章。蓋後
人依作。以託扁鵲者。夫非古之八十一嘱。又
豈扁鵲所著哉。何則扁鵲春秋時良医。而今
之唯注其文凡近劣弱。絶無当時気魄是徴。
一。隋氏以前世未有以八十一惟。属之扁鵲
者。其有之。蓋自唐始。如王勃序楊玄操注及
主勅准経序載
同同可見今之唯経
唐書藝文志是也
在文苑英華中
果出後人之手。而断非扁鵲之書矣。是徴二。
按史記所載。扁鵲之学。受諸異人長桑君。長
桑所授者。唯薬方而已。今之唯経。所論説。
一問五行。所本據素間九巻。未嘗片言及治方。
是徴三。太史公之為扁鵲傳。事非有所医。文。
非有所略。而始終無著惟経之説。是徴四。扁
鵲之言曰。越人之力方也。不待切脈望色羚
声写形。言病之所在。病応見於大表。又其答
中庶子之言曰。子以吾言為不誠入診太子
當聞其耳鳴而鼻張。循其西股以至於臼當
当尚温也。爰知扁鵲之為医弁証是其大要
訣而診脈則落第二義矣。今之唯経。弁證。甚
粗。唯脈惟求不合扁鵲之言。是徴五。素問曰。
気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主明則下安。以此
養生則壽。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便道閉塞而
不通。形乃大傷可見心実必一身主宰矣。難
経則謂腎間動気。以為一身蔵府之根本。称
以守邪之神。且謂寸口脈平而死者腎間動
気独絶於内也。嗟呼果若然。則心義雖傷也。
人犯不死歟亦況世間未嘗有一人寸口脉
平而死者乎。扁鵲雖耄。悪至若斯愚且陋乎。
是徴六。脉有浮沈。所以弁明曰也。故古今論
脈唯言浮沈而不嘗言中。蓋浮沈在於病者
而不在於医者也。唯佳則曰。三部者寸関尺
也。九候者浮中沈也。是謂浮沈力医者挙按
之名者也。故浮沈之外。特力立中。以充九候
之数雖然前之素異無其文後之仲景氏亦
無其説。予是以知其非扁鵲所説。又非仲景
氏所還用也。是徴七。素問曰。邪気盛則実。精
気奪則虚。故仲景氏之於傷寒。阻盛則汗之。
限盛則下之誠万古不易之定法而。唯経則
曰陌虚閉盛。汗出而愈。下之即成。百盛明虚。
汗出而死。下之而愈。由是観之。今之唯経。閉
阻虚実之不暁者所力其非扁鵲之書也彰
彰乎明矣。是徴八。夫医之所事。在於治病而
不在於論説。是以長桑之傳於扁鵲。亦唯禁
方昼已。若夫不急之論。無用之弁。非古医所
事也。今之惟経。通篇不及治術。徒以空論填
簡。空論豈得以療病哉。是徴九。皇甫諡甲乙
経序論列歴代医頗詳悉而竟不及扁鵲惟
経之説。由是観言。今之唯経。西晋時猶未出
也。是徴十。若細弁之。奚翅此十者而止乎。世
医不案。挙今之唯経。以為仲景氏所撰用者。
又或嫌其不合乎傷寒論。反疑仲景氏序論。
夏蟲之見。井蛙之識豈足与治乎。雖然唯経
之書。上自王勃揚玄操。下至尚今医人。信且
尊者。繹々不絶。至于甚。々則有奉唯経千載
医宗。點素問力主氷佑作者。好尚之不同。各
一人。我豈以吾所不好不好。責之於人乎。姑筆
所見以以以後世之子雲而巳癸卯正月杏花
園主人識
或問余。嘗詳甲乙経。其引惟経文者。不壹
而足。今吾子謂西晋時唯経猶未出者。何
哉。曰否。此皆後世好事者。所增。決非皇甫
氏之旧也。蓋皇甫氏之撰甲乙。唯取素間
九巻明堂三部已。他書則断而不収観自
序所言可見矣。揚上善随人也。甲乙経。中
載其説者。亦不鮮也。爰知諸若然類。皆是
後世好事者所増決非皇甫氏之旧也。
抵当説
抵当湯及丸。皆破積血之剤。其所以命抵当。
一者諸家紛然。未有定論也。成先已云。血畜於
下。非大毒駛剔。則不能抵当其甚邪。故治畜
血曰抵当湯。方有執云。抵当之尚去声。抵至
也。至尚不易之正治也」喩昌云。畜血。而至於
発狂。則熱勢攻心。桃仁。承気不足動其血。非
用単方刀直入之将。不能斬関取勝。故名其
気
湯力抵当。抵当者至也。乃至当不易之良法
也。張思聡云。抵当者抵当。随経之熱。而使之
下浅也。医宗金鑑云。非抵当湯。不足以逐血
下痢。乃至当不易之法也。瀬麁云。抵敵也當
猶玉巵無当之為言底也。四法皆遂下棄血
之薬令之適当其瘀血相醸之底而下之云
名也。或曰。抵諸矢切。至也。使之至其底也。其
一。他諸家所。亦皆不能出於此諸説之外。果
刃至尚不易之剤乎。則如桂枝於大隅。柴胡
於少相承気於。相明。無之而不至寺不易。豈
独抵当刃然邪。訓抵分撃手。則巴喜蓮。大
黄芒硝諸副。孰不抵当者。訓当為氏乎則大
小承気於燥尿結鞭之底。十棗瓜蒂於留飲
偉畜之底。亦孰不抵当者。余嘗聞之。愧一夫。
不得其所者。調鼎之任也。患一字不能解者。
学者之業也。然則方名之末垂匪治術ノ大木。
苟私淑仲景氏者。奈之何。其可弗攷究乎。按
尓雅釈異曰。蛭蝶。至嘗。名。医別録亦云。水蛭
鞭
舞
一名至掌。大平御覧亦引本草経曰。水蛭一
名至掌。因検部鏡。至字左声。四宴詞。抵字上
声。四紙韵々魚不同。均属博歯音清第三
等照母。又考之字。抵通作紙。々邸二音撃
也。触也。尚也至也。乃知其訓抵為至。亦因同
音而然。蓋古昔四声未判往々同音通用。如
亡名作亡命。智者作知者。不遑救挙。此知至
抵通用。所謂抵当。即抵掌之訛而実力水蛭
之異称矣。是方以水蛭若君。所以命曰抵掌
湯已若其不直曰水蛭湯者。蓋汚穢之物。不
欲斥言。殊取其異称。以双方名。猶不曰人尿
湯而曰白通湯。不言大便而言不潔。不云友
而云化。故可見其読抵曰邸。亦是伝習之誤
也。但其号蛭曰抵掌。其義不可得而攷。要之
方言隠治。不過虎曰於免。腐鼠曰珠類也。嘗
詳全論。里誤若斯者不一而足如彼痘作産。
轉矢気作轉矢気。挟熱利。作物。作物。本方作
本云。小腹作少腹。傳写一誤而千載襲其失。
流傳既久而耳目熟之。遂至復無一人容疑
於其間者。可勝歎哉。因詳弁之。以詔後昆。惟
達観者方可与語若夫屑々於宋元註家之
陋者豈足与謀乎。豈足与謀乎。
附言
向余著抵当説也。以当為掌訛。徴諸。尓雑
本草諸書以為水蛭異名士。友人驪生見
而不是。乃作之弁云。以抵省力抵掌。在于
傷寒論。犯可也至於金匱所謂寒疝腹中
一痛逆冷手足不仁。若身疼痛灸刺諸薬不
能治。抵当用鳥頭桂枝湯而露矣。旁引曲。
證。以顧埜王玉篇抵字注及成先己。抵当
之解。訓力薬性所能之義意。謂抵省湯丸。
之於畜血。鳥頭桂枝湯之於寒疝。乃至省
不易之治。非此不能也。余則以為此説雖
強。在傷寒淪猶可也。至於金匱而反窮矣。
何耶。蓋古人作文。各皆従自性異。発出未
害事剽襲。是以十人十人十人百人百体。百人。
面人声之各々不同焉。故読古人書者。苟
能熱其面目則雖有後世拠焉者。皆可得
而辨也。今此條抵当二字。参諸上下突然
二十一日。毫無関渉。考之全論。更無見其例予
故云抵当訓為薬性所能之義。在于傷寒
論猶可也。至於金匱而反窮矣。何也。孫氏
千金方所引無抵当二字。医宗金鑑亦云
抵当二字衍文也。合而攷之。必是後人誤
解抵当湯丸之抵当所以拠入。断非仲景
氏言己。嗚呼論中極入之夥。昔人業既言
之。何獨至此章始疑之乎。若泥古之甚重
則衍文訛字敗筆錯簡。皆奉如金科玉條。
令仲景氏復生焉。能無愕然既余嘗以金
匱抵当二字。以為後人所授者為此也。豈
好訳哉。豈好雑哉。
承気説
謹考張沙傷寒論。凡以承気命者四焉。一曰
大承気湯二曰小承気湯三曰調胃承気湯
幸
四曰桃核承気湯四方所主雖有緩急軽重。
之異。而均是攻下之剤也。惟其名承気之義。
篇中未論及焉。至於成無已。著傷寒明理。始
為之解。其言曰承順也。邪気入於胃也。胃中
気鬱滞。糟粕秘結。壅而為実。是正気不得舒
順也。以湯蕩滌使塞者利。而聞者通。正気得
以舒順是以承気名之。自此後之註家。率多
奉之無復間言者。実可謂長沙之忠臣矣。雖
然訓承為順。吾未知其所據。攷諸説文玉篇
康韻午会字彙字実正字通品字義康熈字
典五車韻瑞佩文詞府諸司。或訓奉。或訓受。
或訓次。或訓止。或訓佐。又或与丞通風並。則
有訓順者。於是乎。且信且疑者數年于茲矣。
今歳春夏之交。以医事頗閑。長日多蝦。専用
心於傷寒之解。旁宋十三経二十一史。沙猟。
度日。及繙詩之大雅抑篇。則曰縄々子孫。萬
民靡不承。鄭玄義之曰。言承順也。孔頴達亦
疏之曰。天下之衆民無有不承順而奉行之。
報
迺曩者所疑漁然氷釈。始信承之説。益服无
已之学有淵源矣。又嘗考宋書楽志後漢宗
廟食挙之楽。凡十三曲。其第十二曰。承元氣
豈非承気之名之所職由者耶。又按用易曰。
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礼記曰。理發。
於外而民莫不承悦史泰始皇紀曰。字縣之
中。承順聖意。晋書陳騫傳曰。時牽弘為揚州
刺史。不承順騫命。帝以為不協。於是徴弘。合
而考之。承順連用。承亦有順意者自彰々矣。
原夫長沙之論。雖出東漢之末。其法多據於
秦漢古訓。以故不博通古書。則有不可得而
解者焉。乃輓季末学之徒。々主張空理。而不
精覈事実。至於字義文法則。置而無間。豈可
不慨歎乎。因發其一端。以驚蒙士云庚子夏
五月
烏頭附子考
鳥頭附子之両種。原是一物。但山野自生者。
謂之鳥頭。家園種蒔者。謂之附子。猶
南
本邦謂薯蕷之野生者。而自然生。謂家種者
力長芋類。故烏頭性味峻烈。附子性味和緩。
療。体従而異途焉。若夫所謂川鳥頭天雄側
于漏籃子等。皆由其大小長短強命之名者。
実則一附子已。李時珍註鳥頭曰。根苗花実。
並与川烏頭相同。但此係野生。又無醸造之
法。其根外黑内白。皺而枯燥。力異余。然毒則
甚焉。李氏斯説真可謂千古確論矣。世人不
察。往々以鳥頭与附子分カ別種。非也。
金匱烏頭湯之鳥頭。亦是野生不假培養者。
後世呼為草烏頭是也若其方中書曰川鳥
頭者。蓋傳写之論已。
宋雷数曰附子一箇重一両者即是気全。蓋
雷穀炮集論序例云凡云一両一両一分一鉄者。正敬
以漢秤言之
用今絲綿秤也。考之唐籍.唐芥中。所謂絲。
綿秤即晋荀最一町改脩制満古年。而正日宋以降用以秤薬物
是以或称之。晋秤。或称之絲称。詳見権量撥乱」
由是観之。仲景所用附子一枚。大氏准重一
両古之一両即今之三銭弱已。若夫今時華
舶附子。其大者一枚及十六七銭。蘇頌所謂
町
親
今人種蒔之法用力倍至者不誣也。雖然豈
惟種蒔培養之力而已。哉。塩醋以醸之。石灰
以糂之。欲不大且重。其可得乎。是古今附子
之異也。用古方者。不可不知也。
仲兼所用附子惟是乾根而非経醸造者。故
於其方則曰附子一枚生用。於某方則曰。附
子一枚炮可見矣。所謂生字蓋対砲字為言
也。不可与生姜。生地黄之生一例看矣。故不可
言生附子一枚生用。古人下筆一字不苟。如
是
今時華舶附子雖大非古制。然而其不腐敗。
嘗之辛烈麻舌者可挙用矣。惟浸水一宿。
塩味散灰気尽。然后切之可也。不可更猥。恐レ
惟味益脱矣。
今時華舶川鳥頭者。其種不一太抵鳥附相
半自非有眼之人不能弁得也
凡一物動植之物。出産既異則形状臭味亦
不得無小異風土使所乃余。世人目無定見動
気
七十一歳
輛見遠地所産之烏頭半以刃附子草分刃
二物。強弁異同。可謂惑矣。億俺三尺。長人三
丈。由我観之。殆似非人類謂之非人可乎。
死終辨
周礼天官医師職曰歳終則警其医事以制
其食。十全力上。十矢一次之。十矢二次之。十
失三次之。十失四万下。又疾医職曰凡民之
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終則各書其所以而
入于医師。鄭本注曰。少者曰死。老者曰終。余
謂人之死誠多端矣。但少壮之死於疾病。帰
諸医人之失。固所不可辞也若夫老者之於
死乃命之所使然老而至死雖曰有病。其死
豈医人之所与知哉。鄭氏乃以老少言之医
医何辛。余嘗老諸礼記。於曲礼則曰。天子死
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
死。於檀弓則曰。君子曰終。小人曰死。可見曰
死曰終。本為分。君子小人之言矣。鄭氏之博
不及於此真智者之一失哉
或問曰。吾子謂傷寒即疫。々即傷寒。実為一
病然而嘗見疫気之流行。或自西而東。或自
南而北。小則一郷一里。大則數郡數州。無男
女。無老弱。不遭其気者幾希矣。若夫傷寒則
一人独病而不与衆。同病。其或染人。亦唯不
過三五人。由此観之。昔人以疫為鬼神所作
別立之論。治不可謂無其理也。曰否此唯由。曰否此唯由
天。時之失常与人気之失常而已。其為風寒
之邪則同矣。蓋人之勝理逢温熱則開。得寒
涼則閉。是以自季春。至仲秋之際。天時温熱。
勝理常開。若当是時。有非節之暴寒則勝理
不能先之密閉寒邪乃入。自季秋至仲春之
際。天明寒涼謄理常閉。若尚是時有非節之
暴温則勝理為之開発寒邪乃入。故一郷有
非節気則一郷同病。一州有非節之気則一
冊同病。若其一人独病而不与衆同病者。蓋
其人適有労動之事而修理為之不密寒邪
乃乗其虚而入焉耳。可見傷寒与疫其名雖
異。実則一病矣。若徒因其一人独病与衆同
病以治二病則如瘧痢痘瘡諸疾或と衆同
病。或一人独病亦復分為二病乎。又其謂疫
為鬼神曹植既弁其妄予尚何言。
偽学論
傚学也者何謂。蠢異之学也。素異之書。雖固
出于上古。雖間有確言正語。然其論人身之
云。力説疾病之原。委莫適不法象夭地。莫適
不配当五行九竅之変レ百骸之動。一一推之
於理而求焉。殊不知。天地自天地。五行自五
行。人身自人身。固非法象配当之可以推察
者也何況其所説蔵之形象脈之纏絡及孔
穴骨度。諸論参験之花尚今。剥刳之実一無
所幄乎。可不謂偽哉。余故呼世之奉其学者
為佑学者流刃此已非過論也曰然則医之
不仂者乃誰曰張長沙氏是已。其人生於素
異之後而不謬乎。其偽介然立一家之学以
窮治術之壹集。其言簡其旨微。亘千古而弗
四十四日
新
惑隔万里而弗錯。吾是以竊比諸聖人。奉以
唐則千金
力正学之祖也。若夫唐宋諸経方、
方千金翼方
外台秘要宋則聖恵方経済総録和剤葡葡方本事方云
田方。訴頼本草。是其最顕者其余諸家々蔵経験方書
板拳
博約精粗各々雖不同。要皆兼挙今古并載
雅俗以共世之采用者。初無一定見解可揀
以補正学之闕者班々有之可謂偽中之正
者矣。下此則吾邦後藤氏達。香川氏修徳。
皆能斤仍矯枉。強立而不及者。至時有小過。
要不失力長沙忠臣。譬之冦売輔。漢程用佐。
呉大躰。正不得以和情乃害。蓋正中之正者
也。至如吉益為則。中西惟忠諸人雖口称長
沙之徒。夷考其所為又大不然。不幾于假其
名以済其僞者耶可謂正中之偽者矣。曰然
則仍中之伯者為誰。曰金元以還諸医莫不
皆然也。就中。劉完素。張元素。李果。羅天益。王
好古。朱震亨。諸人。是其最魁者。其所論著一。
祖素異物辞。其所治療。尽據運気五行。且謂
古方新病不能相値也。其弊至於屏棄古方
而不用。任意制方以侮弄生異。豈非仍中之
○本海医史曰震元業字潔古易州人河閻
暴仂者哉
当腹其薬則效笑完素大腹如其言。遂愈。元素治病斎
古方。其説曰運気不奇古今異軌古方新病不相能也。自為
家法武又云。元素以古方新病不相能値。治疾一切不以古
一方李晴珍本草綱目曰元素字潔古。言古方新方不相能
自成家法。又兪弁統医説引王汝言続医論曰東埴丹渓之
書大行于世。今之医者見其不用古方。率皆效顰輒自製
方治病薬性不明処方無法。鹵莽乱投反致。変証多端
一遂惟識治。若非平日熟読本草深究。内経而粗自製方
者身不
者集人也。雖然。充明以降医書之夥。十牛不能
載焉。又安可謂無半策片簡之可取乎大義
乖而已矣。吁医不志於学則已。苟志学則宜
先弁正偽。以定盤針々。□一定九沢長途可
不迷謬。否則終身張々犯昏。夜不操燭而行
其不躓且陥者幾鮮。学者察焉。
病因論
客肉曰吾子恒言。治病之道。観證而知因。知
因而議治。未有遺因而能治其病者也。雖然
一如痒病之因。或謂之風。或謂之火。或謂之気
或謂之温痰。或謂之介血或謂之内損或謂
之癡症又如痘瘡之因。或謂之天行疫気。或
謂之先天淫火。或謂之胎毒氣時気而発。或
謂之鬼神所馮。各肆為臆説。立相駁。点絡無
一定之論。不知如此之数。孰是孰非曰病有
法有因。又有因之因。観訟而知因。知因而又
知因之因。可謂無遺策者矣。然而医之臨病
因且不易知。況於因之因者乎。歴代医籍但
説証与因而未別因与因之因可謂粗矣何
謂證指病候之現乎。外者而言之状態万端
不可得而究極也。何謂因。指病根之伏乎。内
者而言之寒。々虚実是也。何謂因之因。指其一
所以致寒熱虚実者。而言之風寒暑温飲食
喜怒類是也。因也参験其脉證可以察知之。
至於因之因者。則有二甚レ。易レ知者一。有極テ難レテ難レテ難レヲ知者上。
如傷食傷寒傷暑類。五尺童子亦能知之。至
其唯知者。既己非脉訟可以察知。何況徒想
像以求之乎。是其所以家々而殊説人々而
異見也。譬諸見道塗往来之人。以辨其貴賤。
貧富。乗肥馬。衣軽裘。吾能知其富与貴。戴敝
笠。穿懸鶉。吾能知其貧与賤。至求其所以致。
若富貴致若貧賤之故。則雖朝夕其家。親矣
其人者。亦不能得而詳也。況徒想像以求之
乎。昔有一寒士俄而巨寓陶朱。猗頓幾不若
矣。一人謂積善所致。一人謂通貨殖之術。一
人謂道拾遺金。一人謂鬻女於侯家。一人謂
掠人於山野。吁是何畏乎。古今医人之論乖。
或謂風。或謂火。或謂乞。或謂温疾。或謂疥血。
或謂内損。或謂癡症哉故其孰是孰非。唯待
明白無疑而後可以言之。否而言之是亦想
像耳。况治病之要。在知其寒熱虚実。而其所
以致寒奠虚実之故。非必可深頼者乎。故如
雍与痘因之因。雖不明惟得知其因則治不
治。可立而弁也。加傷寒与傷暑。自非洞二知其
因者。則不能得而療也。因之因。雖明何益。是。
以治病之道。要在参験脈証。知其因也。至於
辨
因之因者。則惟其明白。無疑者。而後可以裨
益治術矣。若想像其所唯知。強力之説。則著
者摸索大象。或漆桶。或掃帚不徒無益。反以一
害於事。可無慎乎。
狐憑論
世有狐怪。然后有狐憑之人。若無狐怪之地。
則雖有狐憑之人孰呼為執憑。譬諸世有佛
法然後始有善人升天堂。悪人堕地獄之説。
若無佛法之先。雖有幾多善人惡人。豈有天
堂地獄之説哉。夫狐妖物也。喜作怪異以迷
人道路。或剰其所哀之糧。或戴其鬚髪。是以
挙世忌之。故見人之卒然発狂挙止奇怪者。
輒以狐憑呼之。況於其人。或毀狐祠。溺狐穴。
或驚睡狐。或逐遊狐而後発之乎。又況於其
人自称其地之狐。大言罵詈不避親疏或歌。
或哭。或笑。或吟或言。平生不見聞事。或能素
常不能事乎。世人之呼力狐憑。豈是深責矣。
若夫学士文人若医者亦復往々有謂為狐
之所憑者。可謂惑矣。申編嘗論一妨。曰。人之所
忌其気能以取立。妖由人興。人無釁焉。妖不
自作。人棄常則妖興。故有妖。恠疇雑此言也。
真可以破惑矣。夫狐妖物也。挙世忌畏之。忌
之与畏。皆其所謂弃常者。妖之従而興不亦
宜乎。曰然則世之呼力狐憑者。亦唯忌畏所
取而実則非狐之所憑耶。曰然。曰然則果是
何等病。曰直是狂世而已。曰然則如其人平
日未嘗涉之地而語其山川風景。詳悉不差。
或平日目未識丁而忽能寫字。千奇万怪。皆
非常情。所思量者何也。曰此反可以断其不
一狐而愈。次其力狂。何則禽獣之於山野。各有
定栖。常息而不敢他乎。若能他遷。則其因所
気
一栖息之禽獣堅拒而不肯納也狐雖妖物。均
是走獣。安得能離其一町栖息。遠渉他方山川。
以記其風景耶。若夫文字古昔聖人制以双
一月之者。鬼神且不能識。何況山野一微獣
乎。顧是皆其人平日道験塗視。以黙記其一
班者。但平日則自恥其陋。略而雖兄弟介友
之間。不敢刃之及一旦發狂。心神失守。而曩
者。所耻者。不敢復恥之。雖貴人君長之前。公
然有之已。故雖或能語。未渉之山川風景。世
未嘗有狐憑人斯著地理。志垂能書一二字。
世未嘗有挙狐憑。人所書以力法帖者。唯以
其平日不敢為之事。而公然力之見以力神
奇其実。未必詳悉。謂以力詳悉其実。未必善
書。謂以爲善書。譬犯世間群児皆不能書一
字而一児罕作狂草斗犬之字則。翕然相謂
以力龍蛇飛動遂以神童称之。又如曰狐憑
人能知人之所不能知而参験如合符及其
人臂臑閉必有狐積。所舎而隆起。咸是奸僧
点巫。欲神己術。以誰乱傍人者。三轉市虎挙
世信之。遂至学士文人。亦爾其術中。亦唯以
其常見与不常見耳。皆犬吠日越犬吠雪。其
雨犬即一也。而一則吠日一則次雪。何也。以
其常見与不常見耳。故凡世人之以刃怪者。
皆生于其不常見。而止于其所常見。若其所
常見。則雖大怪大奇。挙世安之。而不以力怪。
若其不常見之事。而驟見之心愈疑。而事愈
謬。傳者愈盛而間者愈信。故始験其言則雖
歴々如在目前者。及其詳察審問。以稽核情
実。則盪々乎。如繫風捕影終不可得矣。請又
挙一事以証之。余有所知一学究。茶謹謙惑。
在醜夷不媒蹟。於燕居不戯言。脱シ間親戚朋
友之或沈酒」花柳一。或習優人之声口一。或学二梨
園歌曲。則望々然去之。若将免焉。惟彼性嗜
酒。方其荒於酒也。金王侯大人之前。靦然翻
市井漫襲之事。或裸体露陰處。或起舞以而
優伎之声口曲子種々醜態不可勝言。此。
虫力酒斯乱而然至其平日不敢力之事而
公然返之。則与彼狐憑人所而奚択焉。声口
也。歌舞也。皆彼所盛悪豈所学而得者哉亦
唯平日道験塗視以黙記其一斑者。但平日
則以其能知恥不敢力之己雖然酔者力之
則挙世安之而不以力異。不酔者而為之則
挙世以為神奇者。非蜀犬吠日越犬吠雪而
何。正所謂気能以取之者耳。昔平安香川生
生。著行余毫言。弁狐憑之不狐憑。其言曰俗
称狐憑者皆是狂記。非野狐所祟。真狐憑者。
百千中之一二。或亦有之。不知其所謂真狐
憑者。均是狂訟。亦非狐之憑也。曰然則世之
処狐憑人。或請帰依之僧以祈祷之。或懸巫。
祝神符以厭勝之。皆非耶。曰是幾妙策亦何
非之有。何則狐憑之証。本皆忌畏所取。祈祷
以移其精神符以変其気。素問既有其説亦
非之有。雖其力証形状多論。何惟一祈祷一
神符所能弾乎。宜診察其剛柔虚実。以施之
治。宋政陽修五代未前号論曰。夫破人之惑
一者。雖与爭於篤信之時。待其有所疑焉然后
従而攻之可也。亀麟風之瑞而出於五代
之際。又皆萃于蜀。此虫好力祥瑞之説者。亦
可疑也因其可疑者而攻之庶幾惑者有以
思慮。嗟乎此言也。可謂善達事情者矣。如夫
狐憑之説。解以儀秦之弁。豈可与爭於篤信
之徒也。亦必待其有疑者。然後可以告而已。
曰左条而下世之大儒碩師。記妖説怪者不
壹而足。而子一切禁絶之。其亦有所本乎。曰
有。子不語怪力乱神」
傷暑論
人有強弱。邪有微甚。是以暑之行於天地閲。
無偏無党。而人之傷以病。不能無緩急軽重
之異焉。既有緩急軽重之異焉。則所療之術。
亦豈一途而止哉雖然要之其大者三寓一
則極暴極急他無所挾者古昔謂之唱
漢書武帝記元封四年夏大旱民多賜ト外。
淮南子人間訓。武王嶺。賜人于樹下。
又做真訓。凍者仮兼衣於春。而賜者。望冷
風於秋。
荀子富国篇。夏不死蝎。冬不凍寒
説文喝字注傷暑也
賈誼新書暑而鳴寒而漱
王充論衡。盛夏暴行暑鳴。而死熱極力毒
後世謂之中熟。又名曰印著。皆是也。
也
王履。深徊集。潔古云。靜而得之力中暑。動
而得之。丙中熱。中暑。中熱者中熱者曰記。東
垣云。避暑熱於深堂大厦。得之者。名曰中。
一暑若行人。或農夫。於日中労役。得之者。名
曰中熱。竊謂彼避暑於深堂大厦得之。
疼悪寒等記者。蓋亦傷寒之類耳。不可以
中暑名之
張介賓景岳年春阻暑者。乃因暑而変熱
者也。此以暑月受熱。故名臼暑。朔暑者因
新
暑而受寒者也。此以暑月受寒。故名印着。
即傷寒也。
其証忽然暈倒。不省人事。或精神昏憤。頭痛
如破。自然如燔。大汗。煩渇。痰逆喘潮。治不治。
在逸巡頃刻閉者。治法載在金匱雜療中。又
其一。則僅力暑気所侵。而無前所云ニ。諸証
唯微煩。微渇。兼有頭疼。悪熱汗出等事已若
斯者。唯是一時。冒暑経営之所致。不必假薬
治。惟宜将息於蔭処。飲熱如温。以扶冒陽。則
正気内張而邪気外散矣。譬請盗之闘於廡
下主人醒而一喝則顛倒狼狽失魄而遁レ若
反登光樹。迎風。浴清泉取寒。或臥不加被。則
所侵之暑邪力風寒気所閉伏在勝理而與
正気相争因見悪寒。発熱。四肢倦怠。自汗。煩
一湯唇歯乾燥種々記候譬猶盗来不逐却闔
門戸則欲去而不能。遂与主人相闘。此乃長
沙氏所謂大臼中熱三条而後世称為伏暑
者也。元陳元龍事林広記中暑亦云伏暑因
新
従熱中来。便就冷処坐臥。不加被。外涼冷之
気閉。暑熱気伏。在勝理中。不能泄。故曰伏暑。
其証自汗悪寒或背悪寒而渇面垢如未曽
洗面人或板歯燥而当門二歯乾也。
其第一条曰大阻中喝発熱。悪寒身重而疼
痛其脉絃細荒遅小便已洒々然毛聳。手足
逆冷。小有労身即熱口前開板歯燥若発其
汗則其悪寒甚加温鍼則発熱甚。數下之則
淋甚。
按略按焉字下傷寒論有者字非也。口前開傷
寒論作口開前力是レ其悪寒之其字傷寒
論無之為是
中明当作中無字之誤也蓋以鳴熱音相
近且此病又名之唱傳写遂訛已故第二
条曰太陽中熱者唱是也。蓋承第一条釈
之辞。否則此一句無所承当也。且唱字固
傷暑病名豈可更加中字哉。香川修德行
余違書嘗以此中字力劉語力是已。近時
又有強力説者其言曰草唱字不成語故
以中宇加之。如言婦人妊娠。婦人産後皆
尓呼果若然称之。賜字者皆不妨焉。長沙
氏之一字不苟豈用不成理之文。強立之
名号乎。可笑甚矣。数下之数字。衍文可刪
條末尚有桔楼桂枝湯主之七字。今錯乱
在痘病中葛根湯主証下按此病脈之絃
細花遅也。小便已洒々然毛聳。手足逆冷
也。小有労身。即熱也。口開前板歯燥也皆
暑気傷津液之所致。若其発熱悪寒也。身
重而疼痛也。乃涼冷気。用肌表之所致其
二十二日小便已洒々然毛聟即是淋之外候故下
文承之云下之淋甚
第二條曰太陽中熱者唱是也。其人汗出悪
寒身無而竭也。白虎加人参湯主之
其人二字及下ノ也字金匱脱之今拠傷寒
論補之白虎加人参湯玉函経脉経千金
翼并作白虎湯非也
新
按略是傷暑病名。第一条唯称大臼中熊
而未明熱之力何物。故掲出一喝字以示
其因蓋釈前條中熱二字之辞也。前条論
暑邪不甚而寒邪閉東之渓者此条論暑
熱盛於内而外東之寒。頗軽者。故前条有。
発熱悪寒身重而疼痛証而無汗出自熱
而湯証是非格楼桂枝湯所能及故與白
虎湯以觧暑熱加人参以補元気生津液
也
第三条曰。太陽中嶋。身熱疼。重而脉微弱。此
亦夏月傷冷水水行皮可致也。一物瓜蒂湯
主之
鳴字下傷寒論有者字非也亦字本作以
字。今拠成本傷寒論。改之皮中脈経作皮
膚中玉函経作膚中俱非是
中喝当作中熱此亦第一条証而但無小
使已以下諸証者。故曰此亦夏月傷冷水
亦字可以見矣傷冷水者言病者若其身熟
浴冷水以傷也。成老已註。刃潅洗得之。添
一字金鑑以返金返書亦以致非也。果是過
飲所致。必当有停飲証。今無一飲証而却
説。水行皮中傘毒之妄可知矣。此条亦当
与桔楼桂枝湯汐背。今去一物瓜帯湯方
証不対。顧後人所安添已。
是此三条雖与古昔所謂賜死人之唱訟治
不同。然以其得諸暑熱之一。故名曰中熱又
謂之賜近世香川氏之徒不加深弁詳察。妄
認其発熱悪寒身重疼痛等証概而夏月傷
風寒之病与彼所謂静而得之。而中暑。因暑
而受寒。名曰門暑者。混同立論。殊不知長沙
氏毎条必以大陽二字冠之足以観其与傷
寒異矣。傷寒大陽初病豈有身熱而渇。小便。
已洒々然毛聳子足逆冷小有労身身身身即熱口
開前板歯燥等証哉此等諸証若無傷寒上必
経数日然后始有之耳。又僅攀大臼一経而
不及其他者。何也至轉作少阻。作臼明。変作
壊病。作三陽病。其治全与傷寒相同也。澡意
所寓可不察乎。又其一則氣体素弱之人不
能忍耐暑熱。漸彼剪除而病者所謂註夏病。
是也。邦俗称云夏痩」
格致餘論曰今人多有春末夏初。患頭痛脚
軟食少体熟仲熟仲景所謂春夏劇秋冬差而脈
弦大者正世俗所謂注夏病也。
丹發心法丹臺玉業所載略同
万病田春注夏症頭眩眼花腿形脚軟五
心煩熱。口苦。舌乾。精神困倦。無力好睡。
飲食減少。胸膈不利。形如虚怯。脈数無
力。是古名註夏
平珍按。注夏一註。古昼中。未見其名。婁
英王肯堂以刃痿属朱震事命品以刃
虚労中一証。孫一至以為素問解併皆
非也
所以謂之註夏者。何。註之返言也。往言元気
劣弱。力夏気。所遇住也。是亦与一時中傷之
病。大有往庭。其均乃暑病一而已矣。後世又
有称冒暑者。夏月暑時。俄余発寒熱腹痛水
吐瀉。或吐瀉并作或轉筋厥冷者是也。
詳見丹溪心法丹台玉業諸書
此是暑中貪食寒冷物。過飲冷漿涼水之所
致。乃傷食霍乱也。断非暑気之病。不可眩名
而誤治矣。太氏暑病。宜補元気。生津液力本。
何則暑傷気也
一毒問阻応象大論曰。寒傷形。熱傷気。
汗多亡津液也。
素問生気通天論曰因於暑汗
若夫俗間所信用。香萬飮。大順散。盆元散ノ類。
皆失治暑之本旨者。豈足論哉豈足論哉。
脈経雑
脈経十巻。両晋大医令。王叔味所著。其書也
矣。今之所傳。蓋唐季人。将其敬軼之餘。發演
成編者。決非平叔和眞本也。何以紅之。林億
等進呈脈経箚子曰。大氏世之傳授。不一有
以随巣元方。時行病源。丙第一巻者。徴一也。
七言詩。雖創柏梁廟。然而李唐以前人未多
作焉。僅々乎若晨星。観文蓮所収可見矣。如
歌行律絶。則唐之所始制。又如其力之韻語。
以便講習。愈益乾者焉耳。脉経乃以二十四
脈。奇経八脈。十六怪脉。観形。察色等。刃七言。
歌括西晋時寧有之耶。明人。徐中行。亦嘗論
脈継曰依韻而成歌。不免牽強。徴二也。今世
所傳傷寒論。便叔和撰次之本而其詳脈。平
脈二篇及傷寒例。皆不与六経本論相陜。其
出版和之手。人所共知也。脈経乃挙平脈法
文題曰。張中景論脈。是不啻不知仲景氏亦
不知叔和者之内。歴然也。微三也。他猶可議。
可疑者不遑枚挙。此知今之所伝。蓋唐季人
将其散轆之餘。敷演成編者。决非畝和真本
也。然其眉去古。未甚遠。間亦有益於参考者。
学者択而采之。亦何妨之有。昔人止弁脈訣
之力僞撰。而不知脈経。亦不免レ也。因摘
其尤者以発其奸。予豈好辨乎。予豈好辨哉。
庚子上巳日於杏花園中書
素問曰。能言古者必有於今。至言哉。蓋今之
言方術者。多有潔古。所謂古方新病不相植。
之言者。間或有立己臆見。称古方家者。或有
一味一味相配者或偏瀉。或偏補。戸説異論。
家立臆説。紛々不異墨楊之悲泣乎絲征。一
日西川伯蠣者。示予以
図南先生所著新論一冊。弁古今之謬誤。反
之正。而予銀海始明。身臆汚涜如脱。遂騰之。
名番
一作舞
解書欲緯編之三絶耳云爾
于時寛政三七月廿一日。於養素堂冩之
予又伝之肯受。文化四四月二十有七日於
素篤堂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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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延年
同村
長跪曰自今蚤有唾某面某拭之而已無不為
兄憂即徳憮然曰此所以為吾憂也人唾汗面
怒沈也汝賊之乃逆某意所以重某怒其塗
不拭自乾当笑而受之
松井紀年
長跪曰自今画有唾某面某拭之而已庶不為
兄憂即徳懲然曰此所以為吾憂也人唾汝面
怒汝也汝捕之乃逆某意所以皇某怒其準
不拭自乾当笑而受之
松井紀平
東水問図